方應禱
方應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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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617~1702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清康熙十九年(1680)授四川重慶府南川縣知縣 |
目錄
人物生平
方應禱(1617~1702),原名應祧,字彥特,號維城。惠城鎮南美村人。十歲喪父,依母勤讀經書。入學後,每次考試均名列前茅。 清順治十四年(1657)中第五十三名舉人。清康熙十九年(1680)授四川重慶府南川縣知縣。到任時,見該縣村莊一片荒涼,人民生活貧困,而又糧賦緊逼,悲慘至極。遂為之呈請各級上司減免糧賦,減輕徭役,使人民得以安居樂業。不久該縣瘴毒流行,人心惶惶,一些-僧人乘機造謠破壞。他及時嚴懲惡僧,竭力消除災害,人民感戴萬分。在職四年,清正廉明,愛民如子,政績卓著。離任時,行囊空空,民攀轅臥轍,有「琴鶴賦歸,清風兩袖」之頌。監司史起賢題贈譽為「德化川流」。 他家居二十年,熱心家鄉事業,潛心著作。編有藝文集及惠來方氏族譜(今仍存)。康熙二十六年(1687),知縣張秉政聘他參加纂修《惠來縣誌》,他深入細緻,探求每個細節,翔實記述,於情於理,均符實際,深得縣內人士稱讚。後又有奸商李雲龍等屢次偷采茅坪礦山,事關縣治,他視為己責,不辭勞苦,上 書督撫,力陳弊害,懇請勒石永禁。 他一生處已端方,待人和易,以「吃虧學訥」四字教訓子孫。五子均是庠生,孫方錫道中乾隆三十九年(1774)舉人。終年86歲,舉祀鄉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