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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西屏

方西屏,男,漢族,安徽淮南市委原書記,1958年10月出生於南京

1982年8月入黨,1982年9月參加工作。2014年8月方西屏因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2015年1月因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被立案偵查,2015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15年10月被提起公訴。

目錄

基本內容

姓 名:方西屏

民 族:漢

出生日期:1958年10月

畢業院校:復旦大學經濟學專業研究生

國 籍:中國

出生地:江蘇南京

職 業:中共淮南市委書記

人物履歷

1976.02——1978.10,長豐縣下塘公社下放知青;

1978.10——1982.09,安徽農學院農學系農經專業學習;

1982.09——1985.08,安徽省定遠縣八一鄉團委書記、鄉長、七里塘鄉黨委書記;

1985.08——1987.03,安徽省定遠縣委辦公室主任;

1987.03——1988.01,共青團安徽省定遠縣委書記;

1988.01——1989.07,安徽省土地管理局地政科科長;

1989.07——1991.10,安徽省土地管理局地政地籍管理處副處長(正科級);

1991.10——1995.11,安徽省土地管理局資源站站長(副處級);

1995.11——1996.11,安徽省土地管理局計劃財務處處長;

1996.11——1998.04,中共安徽省舒城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1998.04——1998.07,中共安徽省舒城縣委書記、縣長;

1998.07——2000.03,中共安徽省舒城縣委書記;

2000.03——2003.04,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3.04——2005.02,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5.02——2005.04,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副書記;

2005.04——2006.02,中共安徽省六安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06.02——2006.03,中共安徽省池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6.03——2011.04,中共安徽省池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1.04——2013.02,安徽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3.02——2014.08,中共安徽省淮南市委書記。

人物違紀

接受調查

2014年8月,經中共安徽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對淮南市委書記方西屏的嚴重違紀問題予以立案。

立案偵查

2015年1月6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安徽省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書記方西屏(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批准逮捕

2015年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書記方西屏(正廳級)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逮捕。

雙開處分

方西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多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家人索取、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包養情婦;嚴重妨害社會管理秩序。

方西屏的上述行為已經嚴重違紀違法,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經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中共安徽省委決定給予方西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提起公訴

安徽省檢察院指定管轄,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淮南市委原書記方西屏(正廳級)提起公訴。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