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财政局,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04]70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04]66号),无锡市财政局为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1],正处(县)级建制。
目录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地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微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拟定和执行市与市(县)、区的分配政策,指导市(县)、区财政业务工作。
(二)研究拟定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政府非税收入[2]和财政专户;负责市级有关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和申报工作;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工作。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研究提出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管理退税、税收先征后退等项工作。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研究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和非经营性外汇;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六)研究拟定和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组织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支农资金。
(八)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九)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十)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制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监管地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的财务、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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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 ,无锡市人民政府
- ↑ 政府非税收入有哪些管理办法?干货 ,搜狐,2019-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