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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李徜傳李徜,字正言,平城人。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歷按畿輔、淮、揚,矯然有風裁。隆慶中擢大理丞以嘗劾高拱拱門生給事中程文誣劾徜落職候勘拱罷事白起故官。

萬曆元年擢右僉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以嚴為治,屬吏皆惴惴。按行關隘,增置敵樓①三百餘所,築邊牆萬餘丈。錄功,進右副都御史。中官馮保家在畿內,張居正屬為建坊,徜拒不應。知二人必怒,五年春引疾歸。

其冬大計京官,言路②希居正指劾之。詔起官時,調南京用。御史按陝西者,知保等憾不已,密諷西安知府羅織其贓。知府遣吏報御史,吏為虎噬。及再報,則居正已死,事乃解。起應天府尹。召拜大理卿,進戶部右侍郎。

十五年,河北大飢。徜鄉邑及鄰縣蒲城、同官至採石為食。徜傷之,進石數升於帝,因言:「今海內困加派,其窮非止啖石之民也。宜寬賦節用,罷額外徵派有諸不急務,損上益下,以培蒼生大命。」帝感其言,頗有所減罷。

尋由左侍郎擢南京右都御史,以病歸。召拜刑部尚書。徜以獄多滯囚,由公移③牽制。議刑部、大理各置籍,凡獄上刑部,次日即詳讞大理,大理審允,次日即還刑部,自是囚無淹系。尋奏,帝報從之。已,條上省刑省罰各三十二事。帝稱善,優詔褒納。自是刑獄大減。有內監殺人,逃匿禁中。徜奏捕,卒論戍。改左都御史。

徜以白首趨朝,非薦賢無以報國。先後推轂林居耆碩,帝雅意不用舊人,悉寢不報。徜齒雖邁,帝重其老成清德,眷遇益隆。而徜乞去不已,疏復二十餘上。既不得請,則於明年二月拜疏徑歸。家居二年卒,年八十三。贈太保。天啟初,追諡恭介。 註:①敵樓:城牆上禦敵的城樓,即譙樓。②言路:言官。③公移:不相統屬的官署間的公文的總稱。 (選自《明史》)

目錄

譯文

李徜,字正言,平城人。嘉靖三十五年考中進士。授職為行人,他被提拔為御史。依次巡視京都附近、淮、揚等地,糾正過失雷厲風行。隆慶年間,被提拔為大理丞。因為曾經彈劾高拱,高拱的門徒給事中程文誣陷並彈劾李徜,李徜被革職等候查辦。高拱被罷免,事情水落石出,李徜被起用任原官。

萬曆元年被提拔為右僉都御史,巡察保定各府。他採用嚴厲手段治理政事,下屬官吏都很恐懼。巡視關隘,增設禦敵的城樓三百多所,修築邊防牆一萬多丈。記載功勳,升任右副都御史。宦官馮保的家在京城附近,張居正囑咐李徜替馮保修建牌坊,李徜拒絕不答應。李徜知道他們兩人一定會生氣,萬曆五年春天託病辭官回歸故里。 這年冬天大規模審核京官,言官們迎合張居正的意旨而彈劾李徜。詔令他起用官職時,調至南京聽用。巡視陝西的御史,知道馮保等人對李徜痛恨不已,暗地裡勸告西安知府誣陷李徜貪污受賄。知府派遣官吏告知御史,官吏(途中)被老虎咬死了。等再派人去告知,張居正已經死了,事情於是才停止。李徜起任應天府尹。朝廷下詔任命李徜為大理卿,提拔他為戶部右侍郎。

萬曆十五年,黃河以北大鬧饑荒。李徜的故鄉和鄰縣蒲城、同官的百姓到了採石作為食物的地步。李徜感到哀傷,把數升石頭進獻給皇帝,趁機對皇帝說:「現在全國百姓被額外徵收的賦稅所困,貧窮的並非只有吃石頭的百姓。應該減輕賦稅節省開支,罷除那些額外的收稅派捐項目和不緊急的事務,減少官方收益而增加百姓的收益,來保護百姓性命。」皇帝被他的話感動,很多賦稅被減輕或罷除了。

不久,李徜由左侍郎升為南京右都御史,因病辭歸。後來朝廷又把他召回任命他為刑部尚書。李徜認為監獄裡滯留很多囚徒,是由於被不相統屬的官署間的公文制約。商議刑部、大理寺各添置名冊,凡是案子呈上刑部,第二天就詳細呈報給大理寺,大理寺審核批准後,次日就反饋到刑部,從此沒有長期滯留的囚犯了。不久上奏朝廷,皇帝答覆說聽從這樣的建議。後來分條呈上減免刑罰和處罰的各三十二件事。皇帝稱好,用褒美的詔書來嘉許並採納了。從此刑部案子大大減少。有個宮內小臣殺了人,逃匿到帝王所居的宮內。李徜上奏要求逮捕他,最終將其發配邊關。李徜改任左都御史。

李徜年老還去上朝,認為不是舉薦賢能之士就不能用來報效國家。先後舉薦隱居山林年高而有德望的人,皇帝素來的意思是不任用舊臣,全擱置不答覆。雖然李徜年邁,(但)皇帝推崇他年老持重品德高潔,更加優待他。可李徜不停地乞求辭官,上書二十多次。他知道不能請求辭官退休後,便在第二年二月上奏章後直接回到了故鄉。在家居住兩年後去世,享年八十三歲。朝廷贈封李徜為太保。天啟初年,李徜被追贈「恭介」的諡號。[1]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