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楊廉傳
明史·楊廉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楊廉,字方震,豐城人。父崇,永州知府,受業吳與弼門人胡九韶。廉承家學,早以文行稱。舉成化末年進士,改庶吉士。弘治三年,授南京戶科給事中。母喪,服闋,起任刑科。請祀薛碹,取《讀書錄》貯國學。明年三月,有詔以下旬御經筵。廉言:「故事,經筵一月三舉苟以月終起以月初罷,則進講有幾?且經筵啟而後日講繼之,今遲一日之經筵,即輟一旬之日講也。」報聞。以父老欲便養,復改南京兵科。中貴李廣死,得廷臣通賄籍。言官劾賄者,帝欲究而中止。廉率同官力爭,競不納。已,請申明祀典,謂宋儒周、程、張、硃從祀之位,宜居漢、唐諸儒上。
闕里廟當更立木主大成本樂名不合諡法皆不果行遷南京光祿少卿正德初就改太僕歷順天府尹時京軍數出,車費動數千金,廉請大興遞運所余銀供之。奏免夏稅萬五千石,慮州縣巧取民財,置歲辦簿,吏無能為奸。乾清宮災,極陳時政缺失,疏留中。明年擢南京禮部右侍郎。上疏諫南巡,不報。帝駐南京,命百官戎服朝見。廉不可,乞用常儀,更請謁見太廟,俱報許。世宗即位,就遷尚書。廉與羅欽順善,為居敬窮理之學,文必根《六經》,自禮樂、錢穀至星曆、算數,具識其本末。學者稱月湖先生。嘗以帝王之道莫切於《大學》,自為給事即上言,進講宜先《大學衍義》,至是首進《大學衍義節略》。帝優詔答之。報聞。八疏乞休,至嘉靖二年,賜敕、馳驛,給夫廩如制。家居二年卒,年七十四。贈太子少保,諡文恪。
(節選自《明史·楊廉傳》)
譯文
楊廉,字方震,豐城人。父楊崇,曾任永州知府,從師於吳與弼的弟子胡九韶。楊廉繼承家學,早年就憑文章與德行著稱於世。成化末年中進士,改任庶吉士。弘治三年,被授予南京戶科給事中的職務。母親去世,楊廉服喪期滿,起用後擔任刑科官員。他奏請祭祀薛瑄,將他的《讀書錄》收藏在國學。第二年三月,皇帝下詔在下旬親臨御前講席。楊廉認為:「按照慣例,御前講經每月舉行三次,如果上個月終開始,下個月初就停止,那能講解多少?而且經筵開始後,日講官就要接上去講,現在遲一天開經筵,就會停止十天的日講。」這個意見上呈給了皇帝。
因父親年邁,為就近奉養,楊廉又改任南京兵科。宦官李廣死後,從他那裡獲得了廷臣賄賂他的賬冊。諫官彈劾行賄的人,皇帝本想追究,但又中止。楊廉率領同僚力爭,皇帝最終沒有接受楊廉等人懲辦行賄者的請求。隨後,楊廉申明祀典,認為宋儒周敦頤、程頤、程顥、張載、朱熹從祀之位應排在漢、唐各位大儒之上。孔子故鄉闕里的孔廟中,當改立木神位,「大成」本是樂名,用於作為諡號,不合諡法。這些意見均未採行。調南京光祿寺少卿。正德初改任太僕寺卿,又改任順天府尹。這時京都軍隊多次調遣,其車費動輒數千金,楊廉奏請用大興遞運所的余銀供給京軍。還奏請豁免夏稅糧一萬五千石。考慮到州縣會對百姓巧取豪奪,而設置「歲辦簿」,登載稅收,使地主官吏無法作弊。乾清宮遭火災,楊廉極力陳奏時政之失誤,但奏疏被扣留未進呈皇帝。第二年升南京禮部右侍郎,上疏勸阻皇帝南巡,這奏疏也未上報皇帝。武帝駐南京,命百官着軍服朝見。
楊廉認為不能這麼做,請求依照通常朝拜禮儀,還請皇上去拜謁太廟,這些意見均被回復採納。世宗即位,調任尚書。楊廉與羅欽順友好,研究「居敬窮理」之學,他認為文章必須以《六經》為本。他自禮樂、錢糧至星曆、算術,都知道它們的細節和原委。學者稱他為「月湖先生」。他認為帝王治國之道,最要緊的是按照《大學》中的教導。自從任給事中起就上書說:「向皇帝進講,首先應該是《大學衍義》。」於是首先呈進《大學衍義節略》。皇帝下詔書褒獎他稱已知此事。他八次上疏請求退休,至嘉靖二年( 1523) 允准。他在家住了兩年便去世了,享年七十四歲。贈太子少保。諡號文恪。[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