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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王洽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目錄

原文

王洽,字和仲,臨邑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東光任丘服闋補長垣洽儀表頎偉危坐堂上吏民望之若神明其廉能為一方最擢吏部稽勛主事歷考功文選郎中天啟初,諸賢匯進,洽有力焉。遷太常少卿。三年冬,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洽本趙南星所引,及魏忠賢逐南星,洽乞罷,不許。

五年四月,御史李應公希忠賢指劾洽,遂奪職閒住。崇禎元年,召拜工部右侍郎,攝部事。兵部尚書王在晉罷,帝召見群臣,奇洽狀貌,即擢任之。上疏陳軍政十事,帝並褒納。尋上言:「祖宗養兵百萬,不費朝廷一錢,屯田是也。總督張佳允、巡撫張國彥行之薊鎮,為豪右所阻。遺天施地生之利,而日講生財之術,為養軍資,不大失策乎!乞敕諸道監司,遵先朝七分防操、三分屯墾之制,實心力行,庶國計有裨。」帝稱善,即命行之。嘗奏汰年深武弁無薦者四十八人,以邊才舉監司楊嗣昌、梁廷棟,後皆大用。

二年十月,大清兵由大安口入,都城戎嚴。洽急征四方兵入衛,督師袁崇煥、巡撫解經傳、總兵官祖大壽等先後至,不能拒,大清兵遂深入。帝憂甚,十一月召對廷臣。侍郎周延儒言:「本兵備御疏忽,調度乖張。」檢討項煜繼之,且曰:「世宗斬一丁汝夔,將士震悚,強敵宵遁。」帝頷之,遂下洽獄。明年四月,洽競瘐死。尋論罪,復坐大辟。洽清修伉直,雅負時望,而應變非所長。驟逢大故,以時艱見絀。遵化陷,再日始得報,帝怒其偵探不明,又以廷臣玩祗,擬用重典,故於洽不少貸。厥後都城復三被兵,樞臣成獲免,人多為洽惜之。 (節選自《明史•王洽傳》)

譯文

王洽,字和仲,是臨邑人。萬曆三十二年中進士。先後擔任東光、任丘、服闋、補長垣等職務。王洽儀表頎長俊偉,直坐堂上,屬吏和百姓看他像神明一樣,他的廉潔是地方上最出色的。升任吏部稽勛主事,又擔任考功文選郎中。天啟初年,眾多賢人連類同進,洽有功勞。升任太常少卿。天啟三年冬天,他以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巡撫浙江。王洽本來是趙南星所引薦,等到魏忠賢驅逐趙南星,王洽請求罷職,不被允許。

五年四月,御史李應公請求魏忠賢指責彈劾王洽,於是王洽被罷職閒居。崇禎元年,召任他為工部右侍郎,暫時主持工部事務。兵部尚書王在晉罷職後,皇帝召見群臣,覺得王洽樣貌奇特,就提拔任用他。王洽上疏陳述軍政十件大事,皇帝都褒獎他並接納。不久上書說:「祖宗養兵百萬,卻沒有花去朝廷一錢,這是因為屯田。總督張佳允、巡撫張國彥來到薊鎮,被地方豪強所阻礙。丟失了天施地生的便利,卻每天講究生財之道,作為軍資,難道不是大大失策嗎!請求命令諸道監司,遵從前朝七分防操、三分屯墾的制度,切實執行,也許對國家大計有好處。」皇帝認為他說得好,就命他實行這事。王洽曾經上奏淘汰四十八個年老的無人認可的低級武官,並以邊才為理由舉薦監司楊嗣昌、梁廷棟,這些人後來都被重用。

崇禎二年十月,大清軍隊由大安口攻入,都城戒備森嚴。王洽急調四方軍隊入京護衛,督師袁崇煥、巡撫解經傳、總兵官祖大壽等人先後到達,卻不能抵擋敵軍,大清軍隊於是深入。皇帝十分擔憂,十一月召大臣們應對。侍郎周延儒言:「王洽的防禦之事做得不好,不服從朝廷調度。」檢討項煜也這麼說,並且道:「世宗斬了一個丁汝夔,將士就震恐驚慌,強敵連夜逃走。」皇帝同意,於是把王洽下獄。第二年四月,王洽最終在獄中病死。不久論罪,又處以死刑。王洽為人清廉正直,在當時很有聲望,但應變不是他所擅長。突然遭遇大的變故時,就會因困難而做不好事情。遵化陷落以後,第二天才得到報告,皇帝怒他偵探不清楚,又因為大臣陷害他,打算對他用重刑,所以對王洽毫不寬容。那之後都城又多次遭遇兵亂,中樞大臣成卻被免罪,很多人為王洽感到可惜。 (譯者:尹瑞文) [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