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暗投
明珠暗投汉语成语,原意是明亮的珍珠,暗里投在路上,使人看了都很惊奇。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例句有“你虽然急着找工作,但也要找对公司,才不会有明珠暗投之嘆(tàn)。”
该成语出自司马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臣闻明月之珠,夜光的璧,以暗投于道路,人无不按剑相眄(miǎn)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属于中性词,作谓语、宾语、定语使用。
相关句子有“又在扬州商家见有虞山客携送黄杨翠柏各一盆,惜乎明珠暗投。”出自沈复《浮生六记·闲情记趣》。相关近义词有明珠投暗、弃明投暗等;反义词有弃暗投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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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明珠暗投
拼音:míng zhū àn tóu
释义:原意是明亮的珍珠,暗里投在路上,使人看了都很惊奇。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或好人失足落入坏人的集团,同流合污。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也有新的认为:夜明珠不投在黑暗的地方怎么发现它是亮的呢?也就是说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丢掉的是好的。也是说人才得不到重用.......)
成语故事:西汉时期邹阳原在吴王刘濞手下做事,发现吴王想谋反,就改投奔梁孝王。羊胜对邹阳有偏见,就在梁孝王面前挑拨离间,邹阳被投入监狱准备处死,他给梁孝王写信说如果有人把“明月之珠”偷偷扔在路上,就会引起人们的警惕而不敢上前
出处:《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臣闻明月之珠,夜光的璧,以暗投于道路,人无不按剑相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
元·高明·二郎神·从别后套·集贤宾曲》:“怕朱颜去也难留,把‘明珠暗投’,不如意十常八九。”
西汉邹阳原事吴王刘濞。邹见刘图反朝廷,便转投梁孝王。由於同僚羊胜谗言,孝王将邹关入狱中,以待处决。邹阳在狱中书信予梁王,劝之不可轻信谗言,误杀忠良。信中提及:“若将‘明月之珠’与‘夜光之璧’暗投於道中。则可使途人按剑警惕与左顾右盼。何以如此?乃无故而获至宝,徒令人起疑也。便如自身一片忠心,前来效劳,反使孝王误解一般。”孝王阅后释之,奉为上客。
事例:又在扬州商家见有虞山客携送黄杨翠柏各一盆,惜乎~。(清·沈复《浮生六记·闲情记趣》)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误入歧途
近义词:弃明投暗、明珠投暗
反义词:弃暗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