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大学,后来历经发展,主要是英国、德国、美国的大学的不断转型,形成了高等教育的三项职能即: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普通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与统招非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包括普通全日制统招的四年制和五年制的本科和通过统招专升本考试录取的二年制本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高专)。
我国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独立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职业大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560所(含独立学院275所),其中,本科院校1219所,高职(专科)院校1341所,本专科共招生737.85万人,在校生2625.30万人,毕业生680.89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10197人,教职工共236.93万人。
目录
权威政策
基本分类
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与统招非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包括统招专升本)、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高专)。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正规且用人单位认可的高等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 。2017年硕士研究生改革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学历代码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博士学历证书代码(01) 、硕士学历证书代码(02)、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代码(05)、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高专)学历代码(06)[1]
证书编号
注明: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的学历证书前五位数字为各个大学的名称代码,第六位为1,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第七到第十位的数字代表毕业年份,第十一到第十二位为学历层次代码,最后的数字为学校毕业顺序编号。
远景规划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正式转发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是为了实现党的十五大所确定的目标与任务,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全面推进教育的改革的发展,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该《计划》共提出了11方面的规划和要求。与《计划》有关的“211工程”建设、“长江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春晖计划”等一列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已经有效地展开,并取得了可喜成果。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中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实践的探索,形成了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总本目标,即: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持、积极兴办多种形式、多种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增强和拓宽社会成员接受高中后教育的机会和渠道,使成人高等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广泛的服务。高等层次岗位培训、大学后继续教育[2]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点,学历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这个总体目标,国家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如大力推进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强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质量控制机制,合理调整成人高等学校的设置和布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等等。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呈现出勃勃生机。
高等教育的对外开放与国际交流合作逐渐扩大。1978年以来,国家向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各类留学人员27万余人,已有9万多人学成回国;接收各国来华留学生21万余人;高等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学者和教师来华任教或短期讲学4万多人次。通过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促进了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以新的姿态,加快改革,稳步发展,提高质量,全面适应,迈向21世纪。
视频
普通高等教育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内学历排名从低到高排序 ,学梯教育,2020-05-28
- ↑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法律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