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
有機食品指的是由符合有機農場標準的機構生產的食品。在世界範圍內,有機農場標準不一,但一般來說,有機農場致力於對資源的循環再利用,追求生態平衡,以及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在有機食品生產的過程中,農藥並非被一律禁用,但某些農藥和肥料可能被禁止使用,如含砷、番木鹼的農藥等。
在台灣,美國,日本以及歐盟,「有機」是需要經過特定機構認證才能使用的標籤,沒有通過認證而自稱有機上架販售是違法行為[1]。但是並沒有一個國際通用的有機食品認證標準,導致現行認證機構組織仍然沒有一套可追溯性標準可依循;因此常常有食品機構錯誤認證的弊端發生;「無毒害殘留產品」亦常在廣義上被認定為「有機食品」。
目錄
認證
1991年成立於法國的Ecocert為歐洲最具代表性的有機農業認證機構,該機構要求在完成品中須有最少5%的原料須採用來自控管性的有機栽培;以及至少50%的植物性原料必需來自控管性有機栽種。其後部分更嚴格認證,還包括使用之動物性原料只來自活體動物,如牛奶,蜂蠟、放棄進行動物測試、放棄人工合成色素,香料,人造脂肪,油,硅酮,和其它石油產品等。在台灣約自1997年起陸續有不同團體發起認證制度,包括財團法人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TOAF)、財團法人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MOA)等。
區別: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
有機食品是有機產品的一類,有機產品還包括棉、麻、竹、服裝、化妝品、飼料(有機標準包括動物飼料)等「非食品」。中國有機產品主要是包括糧食、蔬菜、水果、畜禽產品(包括乳蛋肉及相關加工製品)、水產品及調料等。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並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綠色食品認證依據的是農業部綠色食品行業標準。綠色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允許使用農藥和化肥,但對用量和殘留量的規定通常比無公害標準要嚴格。
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並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未經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允許使用農藥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殘留農藥。
廣義的有機定義是不論天然或人工加工合成的碳氫化合物[2],都可稱為有機化合物或有機質;因此,該類碳氫化合物又稱有機化合物,只要不對人類、動植物、生態造成危害、毒害、致癌、致畸形等都可稱為廣義的【良性有機化合物】,農作物利用良性有機化合物作為肥料或農藥栽培管理,包括天然有機肥、即使是人工合成化肥、無毒農藥殺菌劑、殺蟲劑只要沒有上述危害,都應能定義為有機栽培,生產有機農產品食品。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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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大家注意啦!最新研究表明:吃有機食品可降低患癌症概率!,東方頭條
- ↑ 碳氫化合物是什麼,道客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