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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方郡故城,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及市西南磴口縣,總占地面積2250萬平方米 。

朔方郡故城主要有臨戎古城遺址,面積900萬平方米;三封古城遺址,面積40萬平方米;窳渾古城遺址,面積約5萬平方米;沃野鎮古城遺址,面積約35萬平方米;臨河古城遺址,面積約12萬平方米。朔方郡故城地表散布繩紋磚瓦,繩紋、波浪紋、方格紋陶罐、瓮、盆殘片及「五銖」銅錢 。朔方郡故城見證了秦漢時期民族的歷史和相互交流的進程,對於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草原文明,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 2006年5月25日,朔方郡故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

目錄

歷史沿革

周朝(西周),西伯姬昌派大將南仲修築朔方城。

西漢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朔方郡,下設窳渾縣(窳渾古城遺址)、臨河縣(臨河古城遺址)。

漢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朔方郡下設臨戎縣(臨戎古城遺址)。

漢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朔方郡下設三封縣(三封古城遺址)和沃野鎮(沃野鎮故城)。

研究價值

朔方郡故城是漢代邊疆防禦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遺址對研究漢代軍事、政治、歷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朔方郡故城見證了秦漢時期民族的歷史和相互交流的進程,對於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草原文明,滿足全區各族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自治區文化軟實力,增強民族大團結,促進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保護措施

2006年5月25日,朔方郡故城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啟動朔方郡故城保護工作,對朔方郡故城進行了野外數據採集,並編制保護方案。

文物遺存

臨戎故城在磴口北約25公里處的補隆淖鄉河拐子村,古城平面略呈長方形。東、西牆分別長637.5米、620米,南、北牆均長450米。城牆用黃土夯築,基寬約10米,殘高0.5-2米。南牆中部開門,城中部有長方形建築基址,西北部有冶鐵址,其上遍布殘鐵器、煉、渣、炭灰。地表散布繩紋磚瓦,繩紋、波浪紋、方格紋陶罐、瓮、盆殘片及「五銖」銅錢。窳渾縣故城在磴口西北約45公里的沙金套海蘇木土城子村,東西長250米,南北寬約200米,用土夯築,城牆殘高0.5-1.5 米,基寬9-13米。南牆中部開門,寬20米,外築瓮城。城外西部有居住址、窯址。採集到繩紋磚瓦,灰陶繩紋罐、盆,銅弩機殘片及「五銖」錢等。

遺址特點

朔方郡遺址群分布於河套平原西南部,主要有臨戎古城遺址、三封古城遺址、窳渾古城遺址3座故城,巴彥淖爾市區內的沃野鎮故城和八一城址,總占地面積2250萬平方米。

臨戎古城遺址

臨戎古城遺址(朔方郡郡址),位於河套平原西南部,磴口補隆淖爾鎮河壕村,初為漢朔方郡郡治所在,後改為其轄縣臨戎縣。城址平面呈方形,面積40萬平方米,夯築城牆殘高0.5-3米,城牆殘底寬6米,高0.8米,東西長1300米,南北寬1100米。城內偏南部有2道大型夯土建台基,城外有居住遺址和作坊及窯址。大量同期古墓葬主要分布於古城西、南、北三面,面積900萬平方米

三封古城遺址

三封古城遺址,位於河套平原西部,磴口縣包爾陶勒蓋農場陶升井村西南部,城址平面呈方形,面積40萬平方米,夯築城牆因受河水沖刷多有坍塌,城周圍分布有居住遺址和作坊遺址,周圍有大量同期墓葬區。

窳渾古城遺址

窳渾古城遺址,位於河套平原西北部,磴口縣沙金套海蘇木西南部,平面呈方形、面積約5萬平方米,夯築城牆殘高1.2-5米,城外四周分布有大量古墓葬。

沃野鎮古城遺址

沃野鎮古城遺址,位於臨河黃羊鎮腦高村西南部,平面呈方形,面積約35萬平方米,夯築城牆殘高0.5-3米,城外東南和東北部有大量同期墓葬 。

臨河古城遺址

臨河古城遺址,位於臨河八一鄉東部土城子村,城址平面呈長方形,面積約12萬平方米,夯築城牆殘高1.2-3米,城東南部分布有大量同期墓葬。

歷史文化

戰國時期,趙國的勢力已到達巴彥淖爾地區,烏拉山的山前地帶當時歸屬九原。秦時蒙恬略取河南地(鄂爾多斯高原西北方),在狼山北修築長城,後套平原始屬九原郡轄地。秦亡後,河南地為匈奴樓煩、白羊王占領。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衛青出雲中以西,至隴西(郡治狄道,在今甘肅臨洮縣),擊敗盤踞河南地的樓煩、白羊王,奪取河南地。

漢武帝用主父偃之計,立朔方郡(朔方郡故城),使蘇建發10餘萬人修築朔方城,並修繕了秦時蒙恬所築的障塞;同年夏,又「募民徙朔方10萬口」。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山東水災,又徙山東貧民於關中及朔方以南、新秦中70餘萬口。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設田官,命邊塞士兵60萬屯田戍邊。[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