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袍
朝袍 |
朝袍是清朝皇帝的礼服之一,是皇帝在朝贺和祭祀活动时穿的服装。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连的长袍相配而成,通身绣三十四条金龙,两袖各绣金龙一,披领绣金龙二。另配箭袖和披领,二者是清代朝服的显著特色。此外清代服饰制度还规定,穿不同的服装,要与不同的冠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应,且腰间都要系相应的腰带,穿朝服系朝服带、穿吉服时系吉服带等。
目录
简介
在清代中,朝袍通常指皇帝用于在登基、大婚、万寿圣节、元旦、冬至、祭天、祭地等重大典礼和祭祀活动时所穿的几大类礼仪服饰。根据不同的季节,又有四季适用的皮、棉、夹、单、纱多种质地,颜色也并不是只有人们普遍认为的明黄色一种,而是有明黄、红、蓝和月白(浅蓝)四种颜色。按清朝《大清会典》规定,皇帝的朝服一般"色用明黄",还用于御殿朝贺及地坛祭地、先农坛和祭太庙等场合。至于其他颜色朝服的穿用,则在祭天和天坛祈谷时用蓝色,日坛朝日用红色,月坛夕月时用月白色,即浅色蓝。此外,朝袍的基本款式是上衣、下裳相连的长袍相配而成,通身绣三十四条金龙,两袖各绣金龙一,披领绣金龙二。另配箭袖和披领,二者是清代朝服的显著特色。此外清代服饰制度还规定,穿不同的服装,要与不同的冠帽如朝服冠、吉服冠、常服冠、行服冠相应,且腰间都要系相应的腰"带",穿朝服系朝服带、穿吉服时系吉服带等。
评价
制作一件朝袍耗时两年,4条正龙绣在朝袍最显要的位置--前胸、后背和两肩,4条行龙在前后衣襟下摆部位,这样前后望去都是5条龙,这寓意着九五至尊。此外,龙袍在龙纹之间还绣以五彩云纹、蝙蝠纹、十二章纹等吉祥图案。五彩云纹是龙袍上不可缺少的装饰图案,既表现祥瑞之兆又起衬托作用。红色蝙蝠纹即红蝠,其发音与"洪福"相同,也是龙袍上常用的装饰图案。在龙袍下摆排列着代表深海的曲线,被称为水脚,水脚上装饰有波涛翻卷的海浪,挺立的岩石,这种纹样被称为"海水江崖",寓意福山寿海。制作一件朝袍须要依礼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题由内务府画师绘制重彩工笔小样,交总管太监呈皇帝御览,或经内务府大臣直接审阅后连同批准件送发江宁(南京)、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司分织。江宁织造负责的御用彩织锦缎,苏州织造的绫、绸、锦缎、纱、罗、缂丝、刺绣及杭州织造处织造的御用袍服、丝绫、杭绸等。三织造织成匹料后再送交裁作、绣作、衣作,刺绣由如意馆画工设计彩色小样,经审后,按成品尺寸放大着色发交内务府和江南织造衙门所属的绣作进行生产。完成后陆路进京,如后宫所用则经水运进京。期间用绣工近500人,绣金工40余人,画样过粉10余人,合计近千人。如由一人刺绣则要用2年零5个月才能完工,在此期间内,穿衣人的体态甚至已发生了变化,聪明的工匠于是在织造阶段就在面料边缘留下了足够的改动空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