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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常洵
  [明][公元1586年-1641年]
  
  朱常洵(1586年—1641年),明神宗朱诩钧第三子。万历四十二年(1615年)被封为福王,藩地在洛阳。他在洛阳期间,穷奢极欲,为非作歹,后被李自成起义军擒杀。
  朱常洵是明神宗与郑贵妃所生之子。由于神宗宠爱郑贵妃,所以对朱常洵倍加喜爱,虽封为福王,但长期不就藩,一直在京城居住。后在大臣们的劝谏下,神宗不得已才令朱常洵就藩洛阳。为此,还把原来洛阳的伊王赶往别处,使朱常洵独霸洛阳。为使福王高兴,神宗赐予他良田4万顷。洛阳一带田地不足,就取山东、湖广之田以补足,另外,还把运河一带的盐税等交由福王收取。
  朱常洵到洛阳后,不惜花费白银28万两,用以营造王府。其豪华气派程度,十倍于常制。后来婚娶所费,又是其他藩王所无法比拟的。在神宗的纵容下,福王在洛阳为所欲为,不可一世。他穷奢极欲,0,荒淫无度。其下属官吏依仗福王的淫威,也是如狼似虎,肆意欺压百姓。洛阳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