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耀華
朱耀華,早年投身軍旅,後在湘軍服役。1937年任國民革命軍陸軍第九集團軍七十八軍第十八師師長。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率部參加淞滬會戰,堅守上海大場一線,與日軍浴血奮戰,義無反顧,多次擊退日軍進攻。上海淪陷後,朱耀華欲開槍自殺,被部下阻攔,後化裝撤離上海,轉道廣東回到長沙,又多次上書蔣介石,要求重返抗戰前線。1940年被任命為廣東第七戰區軍法總監,1941年赴重慶任川邊督察,主持過全國難民署工作。隨後任抗日軍事委員會高級參謀。1945年抗戰勝利後,朱耀華不願打內戰,申請退役,解甲歸田。1949年,大批國民政府軍政人員紛紛離開大陸,朱耀華的舊部、老友力勸他去美國或台灣,更有人給朱耀華買好了去美國的機票,在台灣的侄兒朱厚銘也希望朱耀華去台灣,朱耀華都一概謝絕了,說:"自己是國共兩黨都承認的愛國將領,新政權恐怕不會不給他一碗飯吃吧?"長沙解放後,朱耀華定居長沙。1951年被處決,橫屍荒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