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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方[1]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兼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全國律協環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全國知名經濟法學者。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學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 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所長,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經濟法研究生導師組組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全國律協環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資本與證券市場專業委員會委員,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李東方
出生 1963年
重慶
國籍 中國
職業 教授
知名於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學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
知名作品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研究
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
我國證券分析師法律規制研究

目錄

生平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所長,中豪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主任,兼任中國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全國律協環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全國知名經濟法學者。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學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高級研究學者。

貢獻

科研成果包括:論文

1、政府監管的缺陷與證券監管的適度性分析,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

2、加入WTO與中國證券立法的完善,金融時報,2002年11月21日第9版。

3、加強法律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前線,2004年第九期

4、證券信息公開制度研究,經濟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我國實施股票期權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經濟法論壇,第三卷,群眾出版社2005年版

6、中國股票期權實施中的制度障礙及其對策,江西財經大學學報,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5年年會專輯

7、把握律師發展的輿論導向,中國律師,2005年第二期

8、認股權證制度探析,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優秀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9、我國股票期權實施中的法律問題及對策,經濟法學家(2005),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10、對我國證券發行審核雙軌制的檢討,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二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06年版

11、中外破產立法若干重大問題的比較,財會學習,2006年10月

12、論中國期貨市場監管模式的形成與演變,中國法研究(韓中法學會)2007年第7輯(2007年6月)(此為核心期刊)

13、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政法論壇,2007年第4期

14、如何學好經濟法,經濟法學習指導,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

15、機構投資者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定位及其法律規制,中國與世界:公司法改革國際峰會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7月版

16、社會責任賦予財富陽光品質,檢察日報,2007年12月9日第4版

17、《公司監事會職權行使障礙及其解決對策》,暨門大學學報2008年第一期

18、《我國台灣地區文化資產保護制度基本問題研究》,經濟法論壇第5卷,群眾出版社2008年2月版

19、證券業監管中司法權的介入及其與行政權的互動,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2期

20、《我國證券分析師法律規制研究》,經濟法論壇第6卷,群眾出版社2009年版

著作

1、《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研究》,獨著,2002年6月,北京大學出版社。

2、《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領著,2007年9月,學苑出版社

教材

1、主編《市場管理法教程》(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7月版。

2、主編《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指定用書測試題解及相關法律法規經濟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參編《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4年修改再版。

4、參編《經濟法學》,2005年2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5、主編《經濟法案例教程》,2006年2月,知識產權出版社。

6、執行主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讀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

7、參編《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005年修改再版。

8、主編《證券法學》(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2月版。

9、主編《證券法》(21世紀法律教育互動教材),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1月。

10、參編《律師法學習問答》,法律出版社,2008年3月版。

11、主編《經濟法學》(「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2、主編《公司法教程》(高等政法院校規劃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9月版

主持及參加的科研項目

1、主持《經濟法教學中的問題與解決方案》,中國政法大學課題,已結項。

2、主持《競爭法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和實施途徑改革方案》,中國政法大學課題,已結項。

3、主持《西部人文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子課題《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國家重點課題,已結項。

4、主要參加人《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制度研究》,國資委部級項目,已結項。

5、主持《本科生畢業論文撰寫及答辯模式改革研究》,中國政法大學課題,已結項。

6、主持《經濟法案例課、研討課研究》,中國政法大學課題,已結項。

7、主要負責人《經濟法總論》北京市精品課程

教學工作

李東方教授長期從事法學教育工作,在中國政法大學先後給本科生開設的課程為:經濟法總論、經濟法概論、房地產法、競爭法、商法、商法總論與公司法、票據法與證券法、破產法與保險法。

給研究生開設的課程為:經濟法理論、經濟法專題、金融法、企業與公司法、公司與證券法、外國證券法(英語雙語)、國有資產法、合同法。

學術研究

李東方教授長期以來從事經濟法、民商法的實踐和理論研究,是我國知名經濟法學者,在經濟法理論、金融證券法、公司法、文化遺產保護法等領域有很深的造詣。

代表性的學術論文有

《近代法律體系的局限性與經濟法的生成》、

《現代經濟法的產生及其社會公共利益的本位性》、

《論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政府監管的缺陷與證券監管的適度性分析》、

《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等。

代表性的學術著作有

《證券監管法律制度研究》(獨著)、

《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領著)、

《公民的物權》(合著)、

《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合著,中華社科基金項目成果三等獎)、

《市場管理法教程》(主編)、

《經濟法案例教程》(主編)、

《證券法學》(主編)、《證券法》(主編)、

《公司法教程》(獨著)等。

· 主持國家重點課題《西部人文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子課題《人文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的國外經驗與國內對策》,該課題的成果《人文資源法律保護論》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而深入研究人文資源法律保護的專著。

社會兼職

1、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

2、全國律協環境與資源法律委員會委員

3、北京市律師協會資本與證券市場專業委員會委員

4、廣州仲裁委仲裁員

5、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資格考試命題專家。

6、2016年北京市金融服務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隆重召開[2]

7、2019年新型網絡傳銷是災難 當下需修訂《禁傳條例》[3]

獲獎情況

1、《認股權證制度探析》獲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優秀論文獎(2005年度)

2、《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獲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2006年度秋季論壇三等獎

3、《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專著,合著)獲重慶市第四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重社科編號0504048)(2005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