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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乂[yì](647年~714年),字尚真,赵州房子县(今河北省临城县)人。唐朝时期大臣、诗人,济州刺史李大智之子。

  • 少年丧父,善写文章。举茂才出身,调补壶关县尉。进士及第,授万年县尉,入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
  • 景龙年间,弹劾术士叶静能,迁朝散大夫、尚书右司郎中,授中书舍人、昭文馆学士。唐玄宗即位,授检校吏部郎中,迁黄门侍郎,进爵中山郡公。中书令姚崇执政,授中书侍郎、检校刑部尚书,负责郡国考绩。
  • 开元二年,去世,时年六十八岁,追赠侍中,谥号为贞。

目录

基本信息

姓名    李乂  
字号    字尚真      
民族    汉族      
官职    万年县尉 右司郎中 黄门侍郎 中书侍郎 
爵位    中山郡公  
追赠    侍中     
谥号    贞    
出生地   赵州房子县
出生时间  647年 
去世时间   714年 
所处时代   唐朝   
主要成就   治理州县 弹劾叶静能    

人物生平

李乂,字尚真,赵州房子县人。少年丧父。年十二,工属文,以文章见称。

李乂举进士及第,累调万年县尉。长安三年(703年),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年(707年),迁中书舍人,兼修文馆学士。帝遣使江南,发所在库赀以赎生。李乂上疏谏止,以为“与其拯物,不如忧民”。迁吏部侍郎、典选事,请谒不行。转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太平公主干政,欲引李乂自附。李乂深自拒绝。雅有学识,时称有宰相器。

开元初年,姚崇为中书令,李乂被推荐为中书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卒于任上,时年六十八,谥号为贞。

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并行于世。

人物作品

《招谕有怀赠同行人》[1]

远游冒艰阻,深入劳存谕。春去辞国门,秋还在边戍。

轩车行未返,节序催难驻。陌上悲转蓬,园中想芳树。

蜀山自纷纠,岷水恒奔注。临泛多苦怀,登攀寡欢趣。

永夕飞淫雨,崇朝蒸毒雾。不求绥岭桃,宁美邛乡蒟。

白浪行欲静,骢马何尝驱。愿接轺旆尘,联翩东北骛。

《春日侍宴芙蓉园应制》

水殿临丹籞,山楼绕翠微。昔游人托乘,今幸帝垂衣。

涧筱缘峰合,岩花逗浦飞。朝来江曲地,无处不光辉。

《奉和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

崖巘万寻悬,居高敞御筵。行戈疑驻日,步辇若登天。

城阙雾中近,关河云外连。谬陪登岱驾,欣奉济汾篇。

《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

桂宫明月夜,兰殿起秋风。云汉弥年阻,星筵此夕同。

倏来疑有处,旋去已成空。睿作钧天响,魂飞在梦中。

人物专题

史书记载

  • 《旧唐书》·李乂传

参考资料

  1. 彭定求,沈三曾.全唐诗(全二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