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楠
李华楠,男,汉族,1959年6月生,安徽太和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 。 曾任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2] 。 2020年7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华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3] 。
快速导航 : 人物履历
中 文 名 : 李华楠
国 籍 : 中国
民 族 : 汉族
出生日期 : 1959年6月
性 别 : 男
毕业院校 : 安徽大学
目录
目 录
1人物履历 2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违法双开 依法逮捕 一审宣判 官方通报
人物履历
1977年01月—1980年09月,安徽省太和县苗集乡知青;
1980年09月—1984年0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4年07月—1991年0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经济法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1年03月—1993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副处级)(其间:1991年08月—1992年04月,中共安徽省委驻潜山县社教工作队副队长);
1993年11月—1994年01月,深圳市法制局干部;
1994年01月—1994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4年08月—1996年02月,深圳市法制局经济法规处处长;
1996年02月—1997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
1997年08月—2001年08月,深圳市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1年08月—2004年05月,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年05月—2005年06月,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
2005年06月—2009年02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6年03月—2006年07月,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第46期B班学习);
2009年02月—2010年0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0年06月—2011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08年11月—2011年01月,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年11月—2015年05月,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5年05月—2015年06月,深圳市委副书记;
2015年06月—2016年07月,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
2016年07月—2017年09月,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09月—2018年10月,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工委主任;
第五届、六届深圳市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10月,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李华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法双开
2019年4月,李华楠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华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华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审宣判
2020年7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李华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李华楠利用担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深圳市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案件诉讼、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00余万元、港币1000余万元。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官方通报
2020年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为张伟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2010年以来,以张伟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金融平台利诱受害人借款或融资,通过迫使债务人违约、虚假诉讼等手段获得债务人或担保人的不动产,使用软硬暴力非法攫取巨额财富。李华楠明知张伟有涉黑背景,利用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张伟当选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并介绍张伟认识法院和公安系统干部,为其赢得虚假诉讼提供便利。2016年,李华楠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使深圳市公安局对张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不立案处理。李华楠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参考资料: 1. 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接受审查调查 澎湃 2018-10-09 [引用日期2018-10-09] 2. 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华社 2019-04-10 [引用日期2019-04-10] 3. 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被逮捕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 中国经济网 2019-04-19 [引用日期2019-04-19] 4. 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李华楠一审获刑15年,十年间受贿数千万_打虎记_澎... 澎湃新闻 [引用日期2020-08-01] 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六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引用日期2020-09-28] 词条标签: 政治人物 官员 人物
视频
深圳原副书记李华楠曾充当黑老大“保护伞” 助其当选市人大代表 2020年09月23日发布
参考来源
- ↑ 李华楠,男,汉族,1959年6月生,安徽太和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新浪 - news.sina.cn/g... - 2019-4-10
- ↑ 曾任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搜狐, 2014-06-27崇左检察 - weixin.qq.com - 2018-10-09
- ↑ 2020年7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华楠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李华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网易 - www.163.com/d... - 202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