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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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启东
李启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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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8年12月25日 |
国籍 | 中國 |
职业 | 教育学家 |
知名于 | 开办学校,传播新式教育;拥护革命 |
知名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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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子元,男,汉族,汉南区水洪乡人,
1908年12月25日出生于一个工商业兼地主的家庭,
其父辈家道殷实,信奉佛教,乐善好施,深得乡里敬重。
目录
人物简介
中文名 :李启东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08年12月25日
逝世日期: 1988年
职 业 :教育学家
毕业院校 :武昌中华大学
主要成就 :开办学校,传播新式教育;拥护革命
李自幼受家庭传统教育,耳濡目染,具有朦胧的民本意识。
人物履历
1918年-1920年在沔阳沙湖读书,13岁到武汉。中学毕业后考入武昌中华大学,在大学攻读教育专业,1927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毕业前曾往陶行知的晓庄师范(南京)、梁漱石的乡村建设研究院(邹平)参观学习,并学习了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深受全国第一位毁家兴学、创办私立武昌中华大学的陈时校长和严士佳教师的鼓励教导,奠定了他从事乡教的思想基础。李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省立第三小学任教。在从教期间,每回故乡,总为故乡的贫穷、愚昧、落后的情状所触动。
1937年,水洪地区遭洪水淹没,乡亲流离失所,妻离子散,更使他忧心如焚。当时,沿江上下二三十里只有两所私塾,不要说是贫家子女,就是富家子弟也有十之八九不能就近读书。
1933年秋,李毅然辞去公职。受聘为水洪李氏族立三入小学校长。并邀约大学时的同学张希文任教导主任。李根据教学的需要,将历来神圣不可犯的宗族祠堂改建成了礼堂、政教厅、鼓乐室、4间教室、2间教师寝室和1间厨房,并开辟了操场、修了花园,购置了简易体育器材。陶行知先生的《自主歌》"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是好汉"悬于正厅。学生来源遍及汉阳、沔阳、嘉鱼、黄陵等地区,计200余人,分一、二、三、五4个年级。开设课目有国语、算术、常识、音乐、美术、劳动、体育等。同时还开设了2个夜校班,教识字、珠算、编织、刺绣、农业知识、军事训练等。学校还创办《三入小学校刊》,少数优秀之作曾在当时《武汉日报·儿童副刊》上发表。
在兴办三入小学的过程中,李耗费了大量的家财。他广招平民子女入学,收费极低,有的还免收学费,。他冲破封建思想的束缚,男女学生兼收,夜校不分老幼。
由于经费原因,学校于1935年停办。李变卖家中木船,牛车作盘费,把请来的同窗好友送回原地,起程之日,乡亲们燃放鞭炮,,师生挥泪而别。1945年日寇投降后,李又回到水洪口,恢复了三入小学,并增设了初中班。不久,李调到汉阳县任教育科长,兼任汉阳县第一中学校长。三入小学由李氏族人李沛生等人主持校务。至1949年解放,三入小学共培养学生400余名,其中不少学生考入高等学校和参加革命。
李启东正直开朗,倾向革命。抗战时期,曾秘密为活动在水洪口地区的游击队解决军需物资,在生活上给游击队以支持,并掩护过革命干部安全转移。
1949年,他在汉阳县组织临时救济会,维持社会治安,迎接解放军进城。1959年,李被错判有期徒刑15年。李不服,上诉被驳回,先在蔡甸新生砖瓦厂服刑,因表现突出减刑2年;后到内蒙古服刑修包兰铁路,因表现好提前于1960年释放,被留在内蒙古工作。
1972年返归故里,时年62岁。
1986年8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的案件重新审理,认为原判证据失实,应予否定,为李恢复了名誉。后李被遴选为区政协委员。
1988年李病逝于水洪口,终年8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