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怀
李士怀 |
李士怀(1912年-1983年10月22日),河南省商城县人。1929年5月,参加了著名的商城起义,同年冬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皖北军区宿县军分区司令员,安徽省公安总队总队长,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安徽省武装警察总队总队长,安徽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等职。1962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1983年10月22日逝世。
目录
基本内容
人物生平
1912年,出生于商城县上石桥镇高棚村瓦仓组。
1929年5月,参加了著名的商城起义,同年冬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鄂豫皖独立第四师排长,红二十八军第八十二师排长,连政治指导员,鄂东北独立团政治委员。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四支队九团副营长,第十四团营长、副团长,新四军第二师六旅十七团副团长,第五旅十五团团长。
1946年冬,入华东军政大学学习。
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五旅十五团团长,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五师参谋长,第四师副师长,江淮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皖北军区宿县军分区司令员,安徽省公安总队总队长,[1]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安徽省武装警察总队总队长。
1958年7月,任安徽省阜阳军分区司令员。
1969年8月,安徽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1983年10月22日逝世。
人物荣誉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
1962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参考文献
- ↑ 李士怀:河南省商城籍老红军,他曾经率一个团击败过整编74师,网易, 2021-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