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言
李復言[唐](約公元八三一年前後在世),生卒年均不詳,約唐文宗太和中前後在世。生平事跡難考。太和四年(公元八三o年),游巴蜀,與進士沈田,會於蓬州。田因話奇事。遂續牛僧孺玄怪錄,為續玄怪錄五卷(新唐書藝文志,一作十卷),所記皆太和間之異聞佚事。
目錄
人物簡介
李復言,唐小說家。名諒,字復言。隴西(今屬甘肅)人。順宗時,王叔文曾薦 其為諫官,推許甚至(見柳宗元《為王戶部薦李諒表》),元和時任彭城令,後歷任蘇州刺史、汝州刺史、泗州刺史等職。大和間尚在世。與白居易友善,有詩倡和。應舉時,繳納「省卷」中有小說《纂異》一部,被斥為「事非經濟、動涉虛妄」,因此罷舉。所著有《續玄怪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