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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俊(li yi jun),1932年生,山東台兒莊區澗頭集鎮後洪廟村人。古老的京杭大運河就從洪廟村村後流過。李宜俊少將河岸邊的放豬娃,他喜歡運河水的清澈,更喜歡運河水的奔騰不息而又一往無前。他13歲時當上了村兒童團團長。1948年,16歲的李宜俊自願報名參了軍。1951年3月,李宜俊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同年參加了抗美援朝。他所在的部隊,是中國人民志願軍鐵道兵首批入朝的部隊。在朝鮮三千里江山,他和他的戰友們炮火里沖,硝煙里闖,一直戰鬥到"停戰協定"簽字之後的1954年才隨部隊回國。

李宜俊
出生 1932年
國籍 中國
職業 軍人
知名於 獲中國人民解放軍勝利功勳榮譽章。 曾任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
知名作品



目錄

人物經歷

1963年,李宜俊調到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工作。"文革"中,林彪提出砸爛總政治部"閻王殿"的口號,於1969年把總政機關幹部當成"小鬼"趕出了京城。當時,作為檢察院檢察員的李宜俊,被下放到國防科委的一個單位。他對林彪的這種做法從心裡不滿,在組織會議上慷慨陳詞,而在分配給的工作上卻兢兢業業。他常說:"委屈是黨內個別人給的,工作是黨的事業的一部分。絕不能因為受了委屈,就影響了黨的工作。"他工作出色是有口皆碑的。1975年6月,他被調回到總政機關。

1985年機關精簡整編時,他已經是總政機關的老處長了,組織決定把他派駐到部隊或院校工作。除通知他本人做好調走的準備外,還在會議上做了宣布。按說這段時間裡,他完全可以在家休息,但是他沒有,他邊工作邊等待,一天也未間斷過。幾個月過去了,調出的命令沒有下,卻宣布了他繼續留任的決定。理由是這裡離不開這位踏踏實實的老處長。

1988年夏,解放軍恢復軍銜制。按規定,師職幹部滿55歲的一律離休。此時的李宜俊剛好56歲。機關里在規定線以上的同志都陸續接到了離休命令,而他只接了個"準備退"的口頭通知。"準備退"不等於退啊,不退就得工作!他一如既往地履行着處長的職責。直到機關就剩下他一個超出線的同志了,他依然照常工作。不久,總政治部領導找他談話:"組織決定,你不退了,提你為副檢察長,授大校軍銜,你有沒有意見?""沒有!"他回答得非常乾脆。按建國前入伍、任正師職5年以上可授少將銜的規定,他是可以步人將軍行列的。但領導從全局考慮,讓他吃了這個"虧"。"沒有意見。"他再次重申,"像我這樣的年齡,能繼續留下來工作,已經是組織對我莫大的信任了。不管授不授銜,我都會努力工作的。時間不到兩年,他被提升為檢察長,不久便配上了金星肩牌。"自入伍那天起,我從未想過要當將軍和能當將軍",李將軍聲音爽朗,"我也從未向組織伸手要過職級待遇,我只想到自己是個黨員,就應該老老實實、腳踏實地地工作;自己是個軍人,就應該正正派派、憎愛分明地做人;自己是個中國人,就應該忠誠於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有多大力出多大力。"

李宜俊就任檢察長時,有兩個高級幹部被立案審查。在核實此案中發現,這兩個人雖犯有錯誤,但構不成犯罪。於是他就分別同這兩個人所在單位的領導及檢察部門商量,請他們覆核。有一個單位覆核後仍維持原來的意見。他再一次召開會議,反覆研究,以事實和法規說服他們,直到使持不同意見者心服口服。最後,報請上級批准,撤銷了原案,按犯錯誤處理。

李宜俊深有體會地說:"處理人的事關係重大,必須慎之又慎,來不得絲毫馬虎與疏忽。執法人員稍不認真,就會給當事人及其家屬帶來難以彌補的痛苦。不論是對高級幹部,還是對一個普通戰士,都應該以對黨、對人民、對法律負責的態度,來不得半點隨意。一切都要講事實,講法規,講政策。"

"作為軍隊的執法機關,軍事檢察院無疑要依法辦理各種違法犯罪案件。但是僅僅這樣還遠遠不夠,應該把眼界放寬一些,把立足點放在堅持為部隊建設服務上。"李宜俊的這一觀點在他發表在《解放軍報》和《中國檢察報》上的兩篇文章里做了詳盡的闡述。諸如"打防結合,預防為主,開展法制宣傳,增強法制意識";"開展諮詢活動,為部隊建設服務"等。他提倡把軍檢部門建設成為既是嚴格執法的鋼鐵陣地,又是部隊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幹隊伍。

遵照軍委首長關於抓好基層建設要"一個連隊一個連隊過"的指示精神,他率領工作組深入部隊檢查工作。在新疆軍區,他對檢察工作查長考短,是經驗的就推廣,有不足的就幫助。他一連工作5天,連烏魯木齊的百貨商場都沒有去看。軍區的同志要派車送他到伊犁去看看,他婉言謝絕:"如果順路可以去看看,專門去就沒必要了。"

李宜俊常說:"作為領導機關,要為部隊多辦實事,要少為他們添麻煩。"基於這種思想,他上任伊始,就率工作組到部隊搞調查,解決實際問題。他在較短的時間內就為各大軍區的檢察院爭取了一筆經費,配備了專車。一年來,他的足跡深深留在成都、西藏、新疆瀋陽寧夏、西安等邊遠部隊駐地。在西藏軍區,因高山缺氧,軍區同志不讓他下基層,他硬是堅持,翻越海拔4000米的高山,下連隊,進哨所,一邊了解情況,一邊指導工作。

1990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任命李宜俊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1990年7月23日,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簽署命令,授予李宜俊少將軍銜。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免去李宜俊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中央軍委批准他離職休養,並授予他中國人民解放軍勝利功勳榮譽章。

作品賞析[1]

人物評價

李宜俊在軍隊工作了45個春秋,對黨和人民的貢獻,不言而喻,其德其行,有口皆碑。按說,戎馬一生,年過花甲,也該好好休息、安度晚年了。可是,1994年12月中旬的一天,蚓E京晚報》登載的"希望工程"在北京地區聘請監察巡視員的消息,激起了他的熱情。他和他的夫人一直對"希望工程"格外熱心,曾多次捐款,使4名貧困兒童完成了小學學業。而今"希望工程"又向他招手,強烈的責任感和"職業習慣",驅使他決心投身到這項公益事業中,為興教助學貢獻餘熱,於是就報了名。經過登記、考察和面試,結果他榜上有名。同年12月28日,"希望工程"全國監察委員會在京成立。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希望工程"全國監察委員會主任委員姜大明,向李宜俊等13名監察巡視員頒發了聘書,而李宜俊是唯一的一名將軍,且職務也最高。因此,他就成為該會首批監察巡視員,又全身心地投入到另一領域的執法監督工作之中。1996年1月24日,他又被增補為"希望工程"全國監察委員會委員,一直干到2002~3月,超出原定聘時的2倍。

7年間,他先後3次到全國各地進行監察巡視,涉及20個省、自治區,其中雲南、四川、河南3省各去過兩次;對88個縣(市、區)和98所希望小學進行了實地調研,同200多名師生面談,調查了解情況,還到許多學生家中家訪。每次外出歸來,他都提交自己親筆撰寫的調查報告,其中不乏事關全局的建設性意見。而他所到之處,無不給廣大師生留下老八路的傳統、解放軍的作風和將軍的風範。為此,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全國監察委員會於2000年8月授予李宜俊"希望工程"貢獻獎,同年10月又授予他"希望工程"優秀志願者獎。《國際人才交流》雜誌曾以"希望工程"的忠實衛士李宜俊將軍。中央軍榮譽章。不言而喻,好好休息、安登載的"希望熟情。他和他的貧困兒童完飪感和"職業學貢獻餘熱,同年12月和央書記處書李宜俊等13名,且職務也最投入到另一領為"希望工程"》時的2倍。 t20個省、自治市、區)和98所}了解情況,還親筆撰寫的調藝處,無不給廣苞。為此,中國.000年8月授予亡程"優秀志願:衛士李宜俊將軍》為題,宣傳了他的先進事跡。中央電視台"夕陽紅"節目"老人與社會"專題也專門作了報道。有人說他當將軍時還未這樣出頭露面呢,現在當"老百姓"了,倒譽滿天南海北、萬戶千家了。而李宜俊卻深有感觸地說:"我只是做了一點應該做的事情。'希望工程'是一項積德行善的事業。好人做好事,心情舒暢。幫助一個失學孩子重返校園,就是留住一個未來的希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