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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潔遇害案

李洋潔遇害案
圖片來自hk01

李洋潔遇害案是發生在2016年5月11日晚,中國留德學生李洋潔在德國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德紹市性侵犯後謀殺身亡的案件。李洋潔為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1] 的一名建築學學生。案件嫌疑人為一對德國年僅20歲的年輕情侶。由於嫌疑人父母皆為當地警察局官員,因此相關司法正義議題在中德兩國都引起討論。

目錄

犯罪經過

2016年5月11日晚,購物後的李洋潔回到位於約翰內斯街4號的家中,約20時30分外出跑步。附近一家古董店的視頻監控拍攝到,仙尼亞向李洋潔搭訕並指向樓上,尋求其幫助。監控顯示,李洋潔稍作猶豫之後隨仙尼亞進入樓中。檢察官的調查報告確認,李洋潔被埋伏在門後的塞巴斯蒂安襲擊,後拖至二樓的空置房屋並被暴力性侵。案發現場血跡斑斑,法醫鑑定顯示李洋潔全身多處骨折,遭受了「數小時的痛苦垂死掙扎」。

仙尼亞參與了對遇害人李洋潔的性虐待,曾藉助Google翻譯詢問李「是否有生殖疾病、獨住還是合租、她的朋友是否會報案」等問題,在男友作案期間還曾到三樓的家中將孩子抱到床上。塞巴斯蒂安將屍體從樓上拋下。從作案到被逮捕前,男嫌犯與其母親——警察官拉默娜·S——通話40餘次並報告了他的罪行。

失蹤與發現

2016年5月11日晚,李洋潔離家跑步,失蹤前身穿灰白色T恤和黑色運動鞋。次日,當地警方收到失蹤報案,並展開搜查。中國駐柏林使館也收到了失蹤的報告。13日,警方發現一具裸體女性屍體,而頭部及面部經受過重創難以辨認,口部和面部徹底毀壞,帶傷而扭曲的身體說明之前的劇烈掙扎。後來經法醫鑑定確認屍體是失蹤的李洋潔。

調查與指控

2016年5月23日,塞巴斯蒂安與其未婚妻仙尼亞向警方自首。兩人承認受害者體內的DNA來自於男方,並聲稱受害者於5月10日(遇害前一天)與他們一起發生了「自願性行為」,地點為他們居住的公寓,即屍體發現不遠處。兩人否認與謀殺有關聯,但警方發布逮捕令以涉嫌聯合謀殺將兩人逮捕。

嫌疑人父母因有可能對案件調查施加影響,輿論對調查工作中立性有諸多爭議。5月25日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內政部決定案件偵破工作由德紹當地警方轉交給位於哈雷的該州南部警局負責。5月30日,薩克森-安哈爾特州總檢察院發言人宣布,德紹市檢察機關繼續負責對此案的調查工作,並由一名經驗豐富的女檢察官負責,對外發布消息的公關工作則由州總檢察院負責。

男嫌犯的繼父約爾格·S(Jörg S.)和母親在事件後都請病假在家,6月3日為自家經營的名為「友誼」(Freundschaft)的花園酒吧舉行重新開業慶典,而李洋潔的追悼會此前一天剛剛舉行,此舉被媒體報道後激起眾怒。6月6日,薩克森-安哈爾特州內政部長施塔爾克內希特(Holger Stahlknecht)宣布免去男嫌犯繼父的德紹警察分局局長職務。

男嫌犯於6月5日被媒體曝光曾涉40餘起刑事案件,包括縱火、侮辱他人、破壞公物、人身傷害等等。薩克森-安哈爾特州總檢察院隨後發表聲明,嫌犯的犯罪記錄與當前案件無關,也沒有確實的證據證實嫌犯父母參與了干擾案件調查。

2016年9月16日,檢方調查結束,於21日起訴兩名嫌疑人謀殺和危險身體傷害罪,男嫌犯還被控2013年夏季的其他兩起強姦。

司法程序

2016年11月25日,德紹-羅斯勞地方法庭開庭審理此案,李洋潔父母是庭審的共同起訴人。男女被告開始都否認犯案,2017年1月女被告打破沉默並承認罪行。庭審過程中,警方在調查中的諸多失誤被暴露出來。男嫌犯的繼父出庭作證,而其母親始終稱病。

經歷八個月之久的34次庭審,2017年8月4日,德紹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男被告塞巴斯蒂安·F犯有強姦、謀殺兩項罪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按照青年刑法判決女被告仙尼亞·I性虐待罪,刑期五年半。法院還判決兩名被告向遇害者家屬賠償6萬歐元的精神損失費。

控辯雙方都提起了上訴和抗訴。2018年9月3日和9月6日,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分別對男女被告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背景

中國學生李洋潔出生於河南焦作,曾就讀於河南科技大學建築工程學院,受害時25歲,是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建築專業第五學期碩士生,其父是一名警察。

塞巴斯蒂安·F(Sebastian F.),生於1996年,德紹市警察拉默娜·S(Ramona S.)的獨生子,曾接受過兒童精神醫院治療,放棄學業後領失業金為生。仙尼亞·I(Xenia I.)生於1997年,和塞巴斯蒂安·F生有兩個孩子,與另一男性有第三個孩子。仙尼亞自稱,塞巴斯蒂安對於給性伴侶帶來痛苦有特殊癖好。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