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峰
李海峰(1949年2月19日-),女,河北乐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曾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1]副主任、主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副省长、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
目录
生平
1968年8月,19岁的李海峰参加工作,赴黑龙江省大庆油田采油四场二区二队当采油女工。因表现突出,1970年获提拔为大庆油田采油四场女子采油队指导员;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至1978年,李海峰历任共青团大庆市委书记,中共大庆市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29岁的李海峰奉调进京,出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其间,1983年至1986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脱产学习,获研究生学历。1986年获得“外放”机会,回到家乡河北省,出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副书记;1988年,兼任石家庄市委书记;1992年起,又兼任河北省副省长。1993年,她被免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兼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仅担任河北省副省长。
1994年,李海峰再次进京,出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一直任至2007年;其间,2001年9月至1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公布官员任免名单,李海峰接替退休的陈玉杰,出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3月,李海峰出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第五届、六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
职务任免
2013年3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名单公布,李海峰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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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重磅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 ,搜狐,2018-03-21
- ↑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海峰简历,凤凰网,20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