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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玲女,现任辽宁省海城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总工会主席。[1] 曾荣获“五一”勞動獎章、遼寧省模范工會干部等称号。[2]

李淑玲
国籍 中國
职业 海城市委副书记
知名于 劳动奖章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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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信息

2016年3月,任海城市委副书记。

依法維權

2001年10月,李淑玲當上了工會主席后,就集中思考著怎樣才能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怎樣才能發揮好工會組織作為黨密切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等一連串的問題。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她帶領一班人馬,深入企業,來到職工中,開始了大量的艱苦細致的調查研究。隨后,一份份來自基層的有分析、有見地的調查報告送到了市領導手中,《關於在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組織的意見》、《關於困難職工現狀及扶貧解困的建議》、《關於建立安全生產監督責任制的建議》、《關於推行平等協商和建立集體合同制度的幾個問題》、《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思考》、《關於對破產企業實施資產保全的措施》等等。

李淑玲還認真總結並推廣了以活動促建會、以聯合促建會、以維權促建會、以幫扶促建會、以服務促建會的經驗。

李淑玲在上任的三年中,針對勞動關系日益復雜,職工合法權益經常受侵害的現象,倡導成立了法律工作部,開通法律援助電話,聘請了有實踐經驗的法律工作者擔當法律顧問,負責接待職工來信來訪,免費解答職工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2004年6月,原海城絲綢廠10名女工因被企業除名一事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李淑玲聞聽此事后明確表態:“如果女工有理,我們堅決依法維權。”她派出有關人員深入企業調查,並委托法律顧問幫助女工提請勞動仲裁,仲裁結果是10名女工勝訴,恢復公職及待遇。為表達感激之情,10名女工特地制作了一面錦旗送到市總工會。去年8月的一天,一位上了年紀的老人滿臉愁容地來到市總工會,反映企業扣押他的養老保險手冊,到了年齡辦不了退休手續的情況。李淑玲前去這家企業做工作,幾經周折,最終這位老人的問題得到圓滿解決。為維護破產企業職工經濟權益,市總工會建立了集體合同仲裁機制,對全市破產企業依法實施資產保全措施,通過法律程序將企業保全下來的資產用以償還職工的經濟利益。三年來,海城市總工會共接待職工來信來訪3000多人次,為職工爭得經濟利益上百件,平息群體上訪十幾起,既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又穩定了社會秩序。

人物荣誉

李淑玲,女,海城市总工会主席。李淑玲敢于替职工说话办事,乐于为职工排忧解难,真心实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她曾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辽宁省模范工会干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