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宝
李金宝,男,汉族,山东滕州人,1960年8月出生,1981年7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金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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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60年8月 山东滕州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官员 |
知名于 | 现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
目录
主要履历
1981年7年参加工作
1981年7月至1989年9月,胜利油田公安处工作;
1989年9月至1996年8月,在东营市国家安全局工作,历任副科长、一科科长;
1996年8月至2003年12月,在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工作,历任东营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政委;
1996年8月至2003年12月在东营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工作,任东城分局局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在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6年4月至2007年11月,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07年11月2013年6月,任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3年6月任现职。
工作事迹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打击犯罪是政绩,预防工作做好了,减少犯罪更是政绩"的观念,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利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其平台和阵地作用,不断丰富预防载体,拓宽预防渠道,强化预防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该教育基地于2009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总面积800平米,总投资300多万元。基地具有高标准的硬件设备,完善的功能分区和丰富的影视、图片资源。通过多媒体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览,一方面从不同角度透视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一步步坠入犯罪深渊的人生轨迹,给观者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灵上的震撼;另一方面也展示了雷锋、焦裕禄、王瑛、白云、汪洋湖等先模人物和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正反对比,时刻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参观者。在教育基地开发利用上,首先突出内部利用,加强内部警示教育,多次组织干警进行参观,结合各自工作岗位,撰写心得体会,畅谈内心感受,强化了廉洁从检意识。同时,牢固树立大预防观念,将自身业务的开展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密结合,促进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自警示教育基地启用以来,该院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走进检察院办公大厅,"以人为本,打造朝阳检察文化"的标语,令人眼前一亮,似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大屏幕滚动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揭示了检察机关的真谛;拾阶而上,"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常修为政之德、常弃非分之想"等廉政格言更使人如沐春风,耳目一新;而这些仅仅是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打造朝阳文化品牌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使"公平公正、勤检廉检、人本人和、求实求新"的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到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形成了一套具有东营区检察院特色的"朝阳文化"体系,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
加强领导 夯实基础 开启"朝阳文化"新篇章
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整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特别是省、市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以后,专门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检察文化建设问题,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纪检组长、政工科长为副组长,以监察、政工、技术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领导机制。同时,还组织了学习考察小组,先后三批到省内外参观考察,形成了完整的考察报告,对该院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地研讨,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使该院检察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自检察文化建设开展以来,该院在建成的12600平方米新办公办案大楼的基础上,又投资扩建了800多平方米的朝阳文化基地,改造了审讯监控、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提讯监控系统,对多媒体示证系统、24小时举报信息自动受理系统等数据库进行了全面升级,为开启朝阳文化新篇章打下了坚实基础。
突出重点 创新思路 构筑"朝阳文化"新理念
步入办公大楼,你就会被处处洋溢着朝阳文化的浓厚氛围所深深吸引:"让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个人"的标语格外引人注目,"慎始勿被蝇头小利所惑、慎终勿让正气名节不保"的警示语标牌随处可见,每一楼层走廊都悬挂着"小心,金钱带刺"、"守护心中的法律、维护社会的正义"等宣传标语,这些都是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很好展现,对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道德情操起到了潜移默化、感染熏陶的作用,也不断净化干警的思想和心灵,影响和激励着每一名检察干警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也成为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的精神动力和强力支持。
建设朝阳文化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贴近检察工作实际。为此,该院经过多次研究,集思广益,最终提炼出了"公平公正、勤检廉检、人本人和、求实求新"的核心价值观,"忠信笃敬,向阳共进"精神和"让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个人"愿景的"朝阳文化"。同时,该院采用了国际先进的盖洛普Q12测评法对干警敬业度进行测评,从个性文化特征和文化类型对比中都可以看出广大干警对朝阳文化的热切期盼。"朝阳文化"不仅体现了东营地区黄河文化和石油文化典型的人文地理特征,还彰显了该院的个性文化特征;是创造人本和谐、心齐劲足、团结拼搏的工作氛围的行动纲领和确保中心城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内在动力。
固本强基 多措并举 打造"朝阳文化"新品牌
为全力打造朝阳文化品牌,该院将廉政文化与检察机关实际紧密结合,以"环境促廉、制度保廉、成果展廉、安全稳廉、公开显廉"为抓手,不断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使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更加现代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院干警的自身素质全面提升,真正做到克服燥气、惰气、俗气,全面提神、提速、提质、提效,面貌焕然一新。
环境促廉。该院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印制廉政宣传册,悬挂廉政宣传画,使广大干警受教育、上水平,做到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筑牢廉洁从检、拒腐防变的防线。开设了党员活动室,通过全面系统的介绍党的建设发展历程,使全体干警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在执法办案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了图书阅览中心,大力倡导学习型检察院,使干警不断汲取新知识、拓展新知域,形成了学以致用、用以所成的良好的学习风气。设立了体育活动中心,积极开展有利于干警身心健康的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
制度保廉。该院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议事范围、程序,保证人事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完善案件决策机制,规范检委会议事规则、议案标准,保证决策权的规范运行。出台了"文化调研报告",制定了各部门的工作理念和《文化手册》,随时提醒干警执法规范化,保证为民、务实、清廉。将"中国检察制度史"、"当代各国检察制度"、"共和国法制建设历程"等展示在走廊楼梯间,通过直观对比,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武装检察干警头脑,以检察文化引领执法办案的人文化、人性化。印制《东营区检察院制度汇编》及《纪律条规手册》,要求全院干警自觉把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接受监督等理念用于执法办案中。与干警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与干警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使检察人员自觉遵守制度规定,完善了对检察机关 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大大提高了干警的约束力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成果展廉。走进检察成果展览中心,一排排金烂烂的奖牌、一摞摞厚重的荣誉证书格外醒目:"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文明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等,令人目不暇接,这些奖杯证书凝聚着全院干警的心血和汗水,印证了全院干警自强不息、自我超越的足迹。展览中心通过回顾过去取得的成绩,使全院上下不忘恢复重建的艰辛,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黄河在这里入海、正义在这里延伸"是对荣誉的最好诠释。
安全稳廉。该院建立健全了安全网络机构,实行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和其它重大责任事故。加强车辆管理,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了全部车辆轮换、燃油通报制度和办公室、用车科室、用车人员、监察室四层次的车辆安全管理监督机制;落实了领导、干警、保安三位一体的24小时值班制度,达到了"三无"目标。
公开显廉。积极开展检务公开,从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提高检察机关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入手,要求所有能公开的执法活动都置于人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并在办公楼外设立了"检务公开栏",无论白天、晚上都能看到,最大限度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适应实战 灵活运用 取得"朝阳文化"新成效
2009年2月,该院在审查秦某某、刘某某等三人盗窃一案中,办案人员了解到秦某某、刘某某家中均有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二人又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遂作出不捕决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推行朝阳文化品牌建设以来,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深深植根于每一名检察人员的心中,工作中他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案三卡"制度,对批准逮捕的自侦案件进行申辩权利告知,所办理的自侦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特别是通过朝阳文化建设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大大激发了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热情和激情。全院干警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切入点,加大了查办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把办案的重点始终对准了那些危害经济发展的经济犯罪,他们深入农村企业走访调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心声。据统计,2009年以来,全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7件295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41件244人,提起公诉103件179人,无错捕、错诉和无罪判决案件发生,有力的推动了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依法规范运行,为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构筑'朝阳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程。抓好朝阳文化建设,必须把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培植"亮点",创出"品牌",为平安、和谐中心城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李金宝检如是说、
2013年7月23日上午,区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召开,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马永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秀香,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杨洪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英川,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等领导出席。
表彰大会由区委副书记吕跃庆主持,杨洪旭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决定》,马永胜向区检察院颁发奖牌,郑建军向区检察院颁发奖励奖金,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燕乃敏宣读了中共东营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向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作了表态发言。
区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检察工作,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平安中心区建设。2008年,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被表彰为山东省第三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机关;2009年2月,荣获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表彰大会结束后,马永胜在张秀香、马英川、郑建军等市区领导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区检察院办案大厅、接待大厅、文体中心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