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女歌手)
李默[1](1962年-),中国女歌唱家。
目录
演艺生涯简介
李默从小曾学习芭蕾舞、京剧,年纪轻轻就进了海政歌舞团当歌剧演员。刚进团时,海政歌舞团不允许她唱所谓的流行曲,而要她唱一些偏歌剧的曲目。1980年,李默喜欢上苏芮的演唱,一次晚会上,李默首次独唱、翻唱了苏芮的歌曲,受到观众欢迎,被当时《北京晚报》记者沙青看到,随即力邀她参加正在筹备的新星音乐会。那年就这样,18岁的李默参加了轰动一时的新星音乐会,演唱了《照镜子》、《彩云归》(海政歌舞团歌剧《琴箫月》主题歌)等歌曲。
随后李默参加艺术界“中国青年代表团”赴日本交流。李默的演唱受到日本方面的热烈欢迎,并向海政歌舞团发信请求让李默免费赴大阪女子音乐学院学习。当时,李默对中国国内民歌、美声演唱中需要“装”才能演唱的形式并不认同,便选择了日本民歌(演歌)专业学习。李默回忆称,“我越来越喜欢那种不是‘装’出来的声音。很多欧美及日本歌唱家,声音并不特别完美,但歌声中流露出的真诚却更加打动人。”
1985年,自日本留学归国后,李默离开了海政歌舞团,到中央民族乐团工作。在入团考试时,她演唱了《北国之春》,全用的真声演唱,当时还没人这样唱过,致现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
在到中央民族乐团之前,李默已是海政歌舞团年龄最小的正团级演员,然而她对失去这样优厚的待遇并不在意。对此李默是这样回忆的,“我1980年就写了《一个灵魂的祈祷》的小说,当时得到500块稿费,在那个年代这就算非常多了。后来我往返日本,给当地电台、电视台录音,唱些《十五的月亮》之类的音乐,都是一千万日元的合同。我觉得,人生中谁都需要钱,但我历来把钱看得很淡。”这样看,李默自然不会把收入待遇放在追求理想信念之上。
2010年,她在阔别舞台十五年之后,应邀参加了“梦回1980——新星音乐会30年纪念演出。她说,“我是所有歌手中最后一个签合同的。如果我认为到时我的声音不能完全表达我的感情,真有可能我就又放弃了。”
坎坷经历
由于混血遗传之故,李默的眼睛特别大,美丽清秀的李默有很多追求者。但李默惟一动真情的,便是对周润发的倾心。她说:“那时看《上海滩》看得我神魂颠倒,我跟我的老师说我一定要去找周润发。结果我真的去香港了,而且电话都找到了。但最后还是没敢联系。我这辈子就爱过这一个人。” 后来,李默结婚,但婚后遭遇家庭暴力,还在怀孕之时,便与丈夫离了婚。婚姻对李默形成了难以抚愈的伤害。
其他伤害也接踵而至。李默说,“我之前太容易相信人,被很多人都骗过。我一个最好的女朋友,说帮我买房子结果骗走我一千多万。我妹妹后来拒绝赡养我们的父亲,我一气之下再也不见她。我几乎跟谁都不来往了。”
李默为人非常低调,甚至不愿意为人所知。21世纪初,她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美国驻华大使馆对面。她最大的休闲便是看HBO电影,此外便是服侍父亲、照顾儿子。她说,“我的生活圈子就在赛特、国贸、秀水这个小区域。作为女人,我连高跟鞋都没穿过。今后的愿望,就是在儿子能独立生活后,我搬到西班牙一个小岛上独自生活,可以靠做饭维持生计。我也一直在写小说,但不准备发表,等我死后把它送给儿子。”李默自评,“我这辈子就是追求完美。勉强的事我不会做的。”
作品
1. 歌剧《琴箫月》(1980年海政歌剧团排演)饰 春兰、秋菊
2. 彩云归
3. 歌剧《刘胡兰》(1977年海政歌剧团排演)饰 刘胡兰
4. 从前线传来好消息
5. 借月光看看我的家乡
6. 情比汾河流水长
7. 数九寒天下大雪
8. 我在门口听风声
9. 雄伟的吕梁
10. 心中一轮红日升
11. 气昂昂赴刑场
12. 迎着太阳头不回
13. 为人民献身最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