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瓒(明代官员)
基本信息
中文名:杨瓒
国 籍: 明
民 族: 汉
职 务: 知县
出生地: 蠡县
主要成就: 课绩为山西之最,越级擢凤阳知府
人物简介
杨瓒后擢浙江右布政使。与镇守侍郎孙原贞共平陶得二之乱。景泰二年,杨瓒以湖州诸府官田赋重,请均之民田赋轻者,而且严禁诡寄之弊。皇帝下诏杨瓒与孙原贞督之,田赋称平。久之,去世在官任上。
相关史料
《 明史· 列传第四十九》
杨瓒,蠡县人。永乐末进士。知 赵城县,课绩为山西最,超擢凤阳 知府。正统十年大计天下群吏,始命举治行卓异者,瓒及王懋、叶锡、赵亮等与焉。凤阳帝乡, 勋臣及诸将子孙多犯令。瓒请立户稽出入,由是始遵约束。瓒言民间子弟可造者多,请增广生员毋限额。礼部采瓒言,考取 附学。天下 学校之有 附学生,由瓒议始。
擢浙江右 布政使。与镇守侍郎孙原贞共平陶得二之乱。 景泰二年,瓒以 湖州诸府官田赋重,请均之 民田赋轻者,而严禁诡寄之弊。诏与原贞督之,田 赋称平。久之,卒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