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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套房
图片来自on

板套房,在香港主要指板间房,但亦有人将笼屋天台屋阁楼套房梗房都归类入其中,政府则称为㓥房,它们的特点是地方小、呎租贵、没有独立水表电表,而且很多都集中于楼价较低的旧楼/屋苑,板间房、梗房、部份天台屋和阁楼的住户,需要与其他住户共用厨房厕所或去公厕公众浴室

2009年10月,一个由中国内地来港人士组成的民间组织访问该区30个家庭后所做的调查结果估计:现时荃湾区约有2000户“套房”,他们都是感觉被政府忽视的一群,集无公屋、无综援、无独立电表(不能享有电费减免扶贫措施)于一身的生活背景,区内又称他们为“荃湾三无”人士。

2013年5月27日,长远房屋策略督导委员会估算,全港有18,800个楼宇单位有㓥房,约有66,900个㓥房户,171,300人居于㓥房。

目录

天台屋

“天台屋”(Unauthorized Structure, Penthouse or Rooftop)是指建于天台的搭建物,用水泥铁皮建造,大部分均属违法僭建物。此类搭建物的业主很多时都会封掉大厦楼梯通往天台的入口,将其变成僭建天台屋的门口,如遇火灾的话居民可能会逃生无门[1]。部分天台屋多已建成数十年,楼宇质素差,管理质素亦低下,常有漏水、虫鼠甚至有住户在走火通道(即大厦楼梯)焚烧香烛冥镪(俗称烧衣)等问题,走火通道放满杂物亦十分常见。夏天热,冬天冷,租金较便宜,但经常会停电几小时。

2011年中,新界丁屋以至众多议员高官的僭建天台玻璃屋问题备受关注,不过,假如真要拿那些“僭建物”与存在已久的、甚为拥挤、卫生环境恶劣的“铁皮天台屋”比较的话,其实玻璃屋的居住环境和安全程度应该算是高出很多了。

阁楼

“阁楼”(Mezzanine Floor or Cockloft)是指建于地下与一楼之间的夹层,地台通常为木制,楼层较矮,面积约数百平方呎。由于阁楼是由地下加建出来的,所以通常是商用单位。亦有将阁楼改建成两个套房单位,或改建为四、五个板梗房单位的,出入不会经由地下商铺,改由另一楼梯出入。部份区内阁楼有僭建物。

笼屋

2009年末,美国有线新闻网络(CNN)访问其中一间笼屋,十九人居住在六百多平方呎(约五十八平方米)空间,共用两间厕格。截至2010年,仍有十万人居住在笼屋。

套房

套房(Studio Flats, Suite Rooms or Self Contained Flats)中文一般解作“有多个房间的豪华住所”(例如“总统套房”、“酒店套房”),或指“附有厕所和浴室的房间”(例如“主人套房”、“工人套房”),在台湾解作15坪以下的一房一厅单位。

对于一般基层租客,“套房”只是“一个有独立厕所的房间”(部分亦会设有“开放式厨房”,不过其实只是炉灶加上洗涤盘),通常约80呎至200呎,多数有空调,部分有独立水表电表(荃湾区的“套房”大都是由一个大单位改建而成三至七个细套房,分“无睡房”和“一房”两种,部份“套房”没有窗户)。亦有一些“套房”是“有独立厕所,但共用厨房”的。

“套房”的装修、用料、间隔、维修和抽风系统等一般都颇为参差并欠缺规范(当然这与其所在楼宇本身很多时都已经很有历史这点不无关系),不过随著时代进步,亦有一部分此类物业的业主开始注意到物业的居住环境及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