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贞孝坊
林氏贞孝坊是座落于台湾台中大甲区的清代贞节牌坊。该牌坊为表彰淡水厅大甲镇地方人士余荣长之妻林春娘,兴建于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之纪念性建筑物。
民国七十四年(西元1985年)8月19日,经中华民国内政部定为台中县三级古迹。[1] 林春娘在当地除贞孝事迹外更有祈雨事迹,并被当地居民奉为“贞节妈”,还有神像供奉于大甲镇澜宫之内,成为“大甲三神”之一。
目录
历史
林春娘为台中大安中庄人,生于清乾隆四十三年(西元1778年),卒于清同治三年(西元1864年),享年八十六岁。
林春娘七岁时成为余家童养媳,但未婚夫余荣长于清乾隆五十四年(西元1789年)赴鹿港镇经商时溺毙,此时林氏尚未正式结婚,而余荣长之父已逝,余荣长是家中独子,但林氏打算留下来侍奉婆婆。她抚养过继来的族子为子嗣,其子在娶妻不久去世,而后林氏与媳妇一同抚养幼孙。
清道光十二年(西元1832年),本地士绅刘献廷呈请旌表,直到清道光十六年(西元1836年)朝廷才下旨准许建坊旌表,但家贫延到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在各官绅协助下,始建贞孝坊。
台湾日治时期,日本昭和八年(西元1933年)发生旱灾,大甲地区供奉林氏神像祈雨得应,此时牌坊因年久失修,本地士绅遂有重修之议,便用祈雨募捐馀款另购坊地,于日本昭和十年(西元1935年)重修。
二次世界大战后,大甲镇澜宫于民国四十年(西元1951年)整顿环境,四周建有矮墙,大门位于顺天路。至在民国六十八年(西元1979年)大甲镇公所重修,将入口改到光明路,并添设一对石狮。
建筑
林氏贞孝坊为四柱三间两层的花岗石建筑,从下旨准许建章到实际建坊时间相差近12年,因此牌坊北边是刻清道光二十八年(西元1848年)的职官,南面却是清道光十三年(西元1833年)的职官,在坊柱四面亦刻有对联不同于一般牌坊只刻于正反面,亦是林氏贞孝坊的特色之一。
林氏祷雨事迹
林氏生前有文献可考,最早于清道光三十年(西元1850年)留有祈雨事迹,之后尚有祈雨数次。
在清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的戴潮春事件时,大甲被围,林氏曾三出祈雨,适时化解水道被截断的缺水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