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田山林场
林田山林场为一般民众对此区山林事业区之称谓,在日治时代称为“森坂”,是“森林茂密的山坡”之意,战后保留森坂的日文发音,以汉字写作“摩里沙卡”,目前隶属于林务局花莲林区管理处。林田山于日治时期官营三大林场之后,首先设立的伐木区,亦为东部最早开采的林区[1]。
目录
范围
位于中央山脉东侧,行政区跨于花莲县万荣乡与秀林乡,以万荣乡为主,北与木瓜山事业区毗邻,西与浊水溪事业区、丹大事业区相接,南频峦大山事业区东与花莲县凤林镇交界,南北共长二十七公里,东西约宽二十六公里,全区均属于国有林野地。
历史沿革
日治时期
1918年7月,日人在花莲设立“东台湾木材合资会社”,1919年改组为“花莲港木材株式会社”,开始进行伐木事业。因此,林田山的开发相当早,是继阿里山、八仙山与太平山后最早的民营伐木事业区。花莲港木材株式会社初期所开发之林木,位于林田山事业区之北端。1939年,“台湾兴业株式会社”获得台湾总督府的特许权,于凤林郡万里溪畔森阪(今凤林镇森荣里)开辟一地成立林田山砍伐事业所,在林田山事业区北部继续伐木。林田山事业地伐木的方式主要以轻便铁道与架空索道为主,二战期间因为物资缺乏,还曾经以牛只拉轻便车的方式来运材。
由此可知,日治时期林田山事业区的发展,是由两间不同公司所经营。花莲港木材株式会社主要以林田山事业区西北侧(大安山区)为主,为了运送木材,还在花东铁路增设一站“平林驿”(今凤林镇林荣里,二战后改为“林荣站”,之后废站直至2018年7月10日复站),从平林驿再由轻便铁道至知亚干溪南岸之安木,再由安木设置索道抵大安山。林田山事业区北端因开发较早,当林区资源枯竭时就逐渐废弃。
林田山事务区南端则因台湾兴业株式会社之开发而兴起,开发之时正当日治末期;二战后持续经营,并发展成颇具规模之伐木区,即为今日所称呼之林田山林场[2]。
战后时期
民国34年台湾光复后,林田山林场改由经济部资源管理委员会接收,林场则为台湾纸业有限公司林田山管理处,持续林木开采与木材生产,并于43年开放为民营。
49 年为林场伐木发展高峰期,约有 2,000 名员工,宿舍扩建约123栋。 61 年改为省营的中兴纸业公司, 62年林业发展时代式微,由林务局接管至 77 年林田山伐木终止,林务局合并光复、凤林两工作站,更名为林务局花莲林区管理处万荣工作站,而后将林田山林场规划为“林田山林业文化园区”, 95 年由花莲县政府文化局公告为历史聚落。园区目前仍约有 60多户150多人居住于内。目前仍居住在园区宿舍内的退休员工成为最生动的活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林田山林场由国民政府资源接收委员会接收,随后交由台湾纸业(台纸)经营。令人好奇的是,林田山是当时唯一没有直接交给林产管理局(林管局)的国有林地,因此林管局不断要求收回林田山之管辖权,但一直没有得到正面回复。1954年台纸民营化,林管局趁此机会收回林田山管辖权,但伐木作业之权利仍在台纸手上:当时伐下之木材,一级木交由林管局统一标售,二级木则卖至罗东纸厂做为制纸原料。1958年,台湾中兴纸业成立,接收台纸在林田山之伐木权以及罗东纸厂,主要是配合政府规定供应报社廉价新闻纸,但其林田山伐木经营方式不变。
中兴纸业经营期间,正是林田山林场鼎盛时期:万荣、大观、温泉与高岭(战后兴建)四条载运木材之铁路四通八达,将伐木区连接在一起,配合四条架空索道,来回不停地运送木材,最后靠着花东铁路运至花莲港。1972年,林田山98-101林班地发生森林火灾,火势延烧一个月,烧毁森林一千余顷,不只林木受到损失,连砍伐器材与运输设备都损失惨重。要重振伐木业,需要大量资金;经评估后,中兴纸业决定放弃在林田山的伐木权。1973年,林务局接收林田山林场,包括员工、器材与相关设施等。经过大火的肆虐与林业政策的转变,林田山的伐木颠峰期已过,1987年停止伐木,为林田山数十年的伐木事业划下句点。
转型发展
林田山林场的伐木事业虽然停止,却保留了大量的日式建筑:无论是办公厅或住宅,大部分是用桧木所兴建打造的鱼鳞黑瓦屋;为避免湿气的影响和改善通风,房屋采取高脚式建筑。林田山的日式建筑群,成为台湾最具规模的日式桧木住宅。虽然2001年发生大火使得许多建筑惨遭火吻,却也使林田山继1972年森林大火后再度受到世人重视;政府决定将林田山规划为一个林业园区,桧木打造的中山堂和林业展示馆重新开放,并修复部分林铁,以供游客体验曾经风光一时的林田山林场。
视频
林田山林场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台湾旅游】沿着旧时足迹,看见旧时林场的盛衰-林田山林业文化园区 ,搜狐,2016-05-04
- ↑ 【台湾】林田山林场,万里溪畔旧时光,搜狐博客,20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