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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和薛宝钗

[林黛玉和薛宝钗究竟谁优谁劣 原图链接] 图片来自搜狐网

辟邪金锁

中国人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传统文化心理和同情弱者的作用,使评价的天平向黛玉倾斜。在宝、黛、钗三角关系上,宝黛之间的刻骨铭心之爱得到人们深深的赞许与同情,结果未能如愿结合,令所有的读者为之扼腕叹息。宝钗虽然丧父,毕竟还有母、兄呵护,而且经济条件优越,可以随时离开贾府生活。而黛玉父母双亡,寄居舅家,虽然受到很好的照顾,终不免时有孤寂隔膜之感。有一个现象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问题,即人们在择妻或择媳时多半都会选择薛宝钗,但在宝黛未能结合上普遍持十分遗憾与同情黛玉的态度,而且在宝黛成婚还是金玉联姻的问题上通常都主前者。这个矛盾现象,可以从文学、美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方面去解读,很有意思。同一个或一组艺术形象居然能够塑造到这种似乎矛盾而又有理还格外有味的程度,实在不能不佩服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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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和薛宝钗究竟谁优谁劣

随着社会、时代的变化,第一个因素的作用现在已经越来越小,人们会比较正确地认识薛宝钗封建意识的问题,不再将它看得太严重。第二个因素的作用也在缩小,因为在人们比较公平地重新评价薛宝钗的同时,也有更多的读者会感到过去过于抬高了林黛玉的思想评价。不过第三个因素没有什么变化,还会长期起作用。

薛宝钗形象充满着是是非非,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其实何止薛宝钗,许多人物,不少描写,都是这样。这也正是《红楼梦》充满无穷艺术魅力的一大原因。

周思源看红楼孰优孰劣话黛钗对文学艺术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有不同的理解和好恶,十分寻常。一般都不至于产生严重争执,无非是各执己见便罢了。但《红楼梦》却不然,其涉及争论话题之多,程度之激烈,关注者介入者之普遍,是任何其他作品所没有的。

林黛玉和薛宝钗究竟谁优谁劣,自《红楼梦》诞生以来一直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前文说过,清代同(治)光(绪)年间有两个文人邹弢和许伯谦是朋友,邹弢拥林贬薛,而许伯谦尊薛贬林,两人自然各有一套理论和根据。有一年春天,两人谈起《红楼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意见不合而争执),几挥老拳,而毓仙(他们的一个朋友)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秋试同舟,许伯谦对邹弢说:“君何泥(顽固)而不化耶?”邹弢说:“子亦何为窒(不开窍)而不通耶?”两人“一笑而罢。嗣后放谈,终不及此”。一部小说的艺术形象居然能让人争论到这种程度,何况还不止争论黛、钗二人,古今中外,闻所未闻,可谓千古佳话。这正是《红楼梦》艺术魅力无穷的表现之一,是曹雪芹的伟大之处。

黛玉和宝钗谁优谁劣,我们可以从她们两人的象征之物入手,看看她们各自的价值观、爱情观,为人处世怎么样。

孰优孰劣话黛钗青梗峰石绛珠仙草林黛玉的前身或者说其象征之物,是长在西方灵河岸边三生石上的绛珠小草,所以她也带有某些神性。这是黛玉和宝玉能够形成“木石前盟”的根本原因,也是曹雪芹在小说一开始就设计好了的黛玉和宝钗在价值观、爱情观、性格、命运、健康上文化基因的根本区别。林黛玉性格的率真,她的美丽、多情、才华横溢(这是带有天才式而非后天苦学式的),对爱情的执着追求,都和这个文化基因密切相关。

绛珠小草是受了神瑛侍者每日浇灌的甘露才得以久延岁月,修成女体,所以黛玉自称是“草木之人”,《红楼梦曲· 终身误》说:“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男女之间的“雨露”往往暗示着性关系。虽然受惠于神瑛侍者每日浇灌甘露的花草决非绛珠这一株,但是只有它修成了女体,因此也就只有她和神瑛侍者之间存在这种缘分。小草的这个特殊身世,决定了林黛玉生命力非常脆弱,所以自幼体弱多病。因为绛珠的生命是神瑛侍者给的,所以林黛玉对贾宝玉极度依赖,惟恐失去他。宝玉是黛玉生命的一切,她的多疑、小性就根源于此。当绛珠仙子得知恩人下凡,便决定追随而去,要用一生的眼泪偿还他的甘露之恩。所以黛玉爱哭。神瑛侍者不满于天堂生活下凡,是具有叛逆性的行为,而绛珠仙子也不愿在天堂为仙,情愿下凡为人,主要是出于报恩。这种将恩情看得比为仙在天堂生活还重的观念,是很了不起的,这是林黛玉身上具有某些高贵品格即神性的先天依据。所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在叛逆性上有共同之处。不过神瑛侍者是对天堂不满并且要受享人的基本权利而下凡,这比绛珠仙子的报恩在层次、程度上要高得多。这也就是二人在叛逆性上的差别。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神仙下凡者并不少见,绛珠仙子的特别,主要不在于下凡,那不过是一个引子;也不在于她对情感的渴望和至死不渝的追求,因为这对许多青年男女来说都一样,古代文艺作品中这样的例子俯拾即是,如孟姜女、杜丽娘、白娘子等很多。但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不是古代小说、戏曲中常见的一见钟情,不是一般的对爱情的坚贞,他俩的爱情是志同道合、情趣相投,这是那个时代所没有的或刚萌芽的,至今依旧具有现代性。林黛玉和薛宝钗、史湘云、袭人等女孩不一样,从来不对贾宝玉说那些让他读经中举之类的“混帐话”,只有她才能和贾宝玉分享心中所有的秘密。绛珠小草生命的延续,绛珠仙子生命的获得,以“还泪”报恩的方式,都具有浓厚的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色彩。

曹雪芹除了用小草来象征林黛玉外,还用竹子来象征她的性格与命运。

林黛玉住在潇湘馆。一进院子,“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后院墙下,得泉一派,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院子里有这么多竹子,在大观园所有院子里是独一无二的。竹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象征人品高洁,刚直不阿,有节气。潇湘馆的竹子不是粗大的毛竹,而是细竹,象征带有女性的意味。[1]

曹雪芹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颙之子(一说曹𫖯之子)。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幼子夭亡,他陷于过度的忧伤和悲痛,卧床不起。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贫病无医而逝。关于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说。[2]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