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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西方文藝青年的文學聖經。美是可怕的,令人戰慄。精雕細琢至的文字中,綻放出純粹的暴力

•普利策小說家得主、全球超級暢銷書《金翅雀》作者暢銷數十年經典成名作

•直面人性罪惡,與《蠅王》《罪與罰》遙相呼應的當代經典

•心理驚悚經典,荒廢而墮落的青春編年史。在暴烈而衝動的青春 期,我們本以為自己做過什麼事都會被原諒,但「邦尼死了幾個星期後,我們才意識到事情有多麼嚴重」……

•本書首個中文譯本由程虹教授等翻譯

•美國亞馬遜人生100本必讀書之一

•美國亞馬遜人生100部必讀推理作品之一

•美國亞馬遜人生100部必讀青少年作品之一

•《休斯頓紀事報》:一道文學大餐,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露絲•蘭德爾為主料,以伊夫林•沃、狄更斯、蕭伯納、菲茨傑拉德、莎士比亞為佐料。

•《衛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100本書之一

•BBC英國讀者最喜愛的100本書之一

•《泰晤士報》61年裡的61本佳作之一

•美國中學生暑期指定讀物

•《紐約時報》年度好書

•「每月一書」讀書俱樂部推薦書目

•斯蒂芬•金《寫作這回事》推薦書目

•詹姆斯•弗蘭科推薦書目

美國漢普頓大學裡有一群古怪的學生,他們與學校里的其他學生格格不入。他們受魅力非凡的老師的影響,發現了一種獨特的生活和思考方式,以為可以藉此擺脫單調平庸的當代生活。但他們突破界限後,生活天翻地覆。他們這才發現,真正地活着是多麼難,而殺戮又是多麼容易……

《校園秘史》融合文學和驚悚小說寫法,哥特氛圍濃厚,是唐娜•塔特成名作,暢銷數十年,已成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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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娜•塔特是個極好的作家。她的作品厚重但又很吸引人。她是個了不起的講故事者。

——斯蒂芬•金

讓我無法呼吸。

——露絲•倫德爾

一部優美的小說。精緻,有趣,悲傷,恐怖。不讀完根本就沒法把它丟開。多麼了不起的首作。

——約翰•格里森姆

《校園秘史》在田園風光中邀請讀者參與一場密謀,讀者必須跟着走向最終必定會發生的結局——才華或勇氣不夠的作家無法想象到那樣複雜的結局。

——傑伊•麥金納尼

塔特的首作《校園秘史》頗受歡迎,時而沉重,時而很有娛樂性。《校園秘史》一部分是心理驚悚作品,一部分是荒廢而墮落的青春編年史。

——《出版人周刊》

《校園秘史》異常成功……一部非常有力量的小說,情節也引人入勝……殘忍,強悍,理智,節制,無懈可擊。

——《紐約時報》

一部完成度極高的心理驚悚作品……氛圍駭人……塔特文筆璀璨。

——《村聲》

睿智,精緻,真誠,感人。

——《時代》

文筆優美,從頭至尾都懸疑。

——Vogue

一部引人入勝、難以忘懷的傑作。

——《泰晤士報》

《校園秘史》是本非常迷人的書,是一場回顧我們讀書歲月暴烈而衝動的友誼的旅程,那時候,我們以為自己能對神施魔法,以為我們不管犯下什麼罪,都會被原諒。

——《費城問詢報》

一次酣暢淋漓、影響深遠的閱讀體驗……文采粲然,可以一刻不停地從頭讀到底。

——《名利場》

《校園秘史》是一部哲思驚悚小說,繼承了威廉•戈爾登經典之作《蠅王》邪惡的氣質,和我們已知的任何一出希臘悲劇同樣冷酷,恐怖。

——《紐約今日新聞》

塔特和同時代的任何一個作家都不一樣。美麗的語言,複雜的情節,迷人的人物,和智慧的能量,讓她這部首作成為同時代作品中迄今最有意思的一本。

——《波士頓環球報》

這部傑作複雜、技巧嫻熟……故事哥特,綿密,驚悚。

——《時尚Cosmopolitan》

唐娜•塔特在簡單但懸疑的情節中融入哥特氛圍和哲學思考,她的確是個了不起的作家。

——《華盛頓郵報•圖書世界》

一道文學大餐,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露絲•蘭德爾為主料,以伊夫林•沃、狄更斯、蕭伯納、菲茨傑拉德、莎士比亞為佐料。

——《休斯頓紀事報》

唐娜•塔特是個很有天分的作家……她的句子的節奏,她對寫一部500多頁驚悚小說的自信(也的確引人入勝)表明她已經把同年紀的作家甩在了後面。這本書達到了希臘經典悲劇的高度。

——《邁阿密先驅報》

唐娜•塔特是當代埃特加•愛倫•坡,《校園秘史》令人血脈噴張,就像類固醇。

——Glamour

一部引人入勝、縈繞於心的傑作。

——《衛報》

技藝高超,令人着迷。

——《標準晚報》

一部真的讀了就停不下來的書。

——《獨立報》

作者簡介

唐娜•塔特(Donna Tartt)

美國當代著名女作家,1963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格林納達長大,五歲時寫了人生第一首詩,十三歲時發表了第一首十四行詩。1981年就讀密西西比大學,後轉學至貝林頓學院。大一時就因寫作才能受到注意,被著名作家巴里•漢納招入其短篇小說課程研究生班。漢納稱其為「難得一見的天才,文學之星」。

唐娜•塔特平均每十多年才完成一部作品,迄今只出版了三部長篇小說:《校園秘史》《小友》和《金翅雀》。這三部作品均頗受好評,暢銷且長銷,版權售出三十餘國家和地區,奠定了她在文學界的地位。2014年,塔特入選《時代》雜誌「年度最具影響力的一百位人物」。

塔特認為,雕琢句子——正確的詞,適當的比喻——是寫作帶給人的最深層次的滿足。寫作是一種「沉浸式的體驗」,寫一本讓自己沉迷的書,可以進入一個迥異的世界。

原文摘錄

She was breathing hard, and deep circles of red burned high on her bright cheeks; in all my life I had never seen anyone so maddeniningly beautiful as she was at that moment. 光光的臉頰,冰冷的瓷磚。馬桶的抽水聲實在太大,我都害怕它會把我吞下去。那就像是我生病時候的那種感覺,以及我在加油站和酒吧的洗手間裡嘔吐的感覺一樣。都是同樣的一幅鳥瞰圖:在馬桶底部你會看到同樣的那些稀奇古怪的小按鈕,而其他時候你根本不會注意到它們;還有那些沁出水滴的瓷磚表面,水管的低鳴,以及沖水下去時發出的長長的轟鳴聲。 洗臉的時候,我突然哭了起來。眼淚很快和冰冷的洗臉水混合在一起,我用閃亮、通紅的手指將這一汪混合物捧在一起,剛開始的時候根本就沒意識到我在哭泣。我的抽泣聲很有規律,沒有任何情感,就像幾分鐘前剛剛停止的乾嘔一樣,很機械。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好像跟我沒有絲毫的關係。我昂起頭,毫無興趣地看着自己在鏡子中哭哭啼啼的模樣。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我問自己。我看起來糟透了。大家都沒有被打垮,可是看看我現在的樣子:我全身都在顫抖,就像《失去的周末》中的雷·米蘭德看到了蝙蝠的樣子一樣。 窗外吹進了一陣寒風。我打了個冷戰,但不覺得怎麼清醒。我往浴缸里灑了一大把朱迪的浴鹽,舒舒服服地泡了個熱水澡。等我洗完澡、穿好衣服出來的時候,便感覺自己已經恢復正常了。 太陽底下無新事,我一邊想,一邊穿過大廳,回到自己的房間。任何行為,在包容萬象的時間面前,都顯得那麼渺小。

書評

為了青春與成長 他們支付了生命,而永遠留在了過去 他們支付了未來,而永遠拒絕成長 只有「我」,跨越了青春,跨越了成長 「倖存」下來…… 唐娜·塔特的《校園秘史》(THE SECRET HISTORY)據稱是自約翰·諾里斯的《獨自和解》之後最棒的一部美國校園小說。而當我合上那本五百多頁的大部頭,不禁一聲嘆息:這,是一部青春的祭品。 小說的結構與敘述方式都很簡單,分為「小引」、「上部」——背景及謀殺、「下部」——眾人的崩潰以及「尾聲」四個部分;敘述一以貫之地採用第一人稱,只是中間經過了「我」——「我們」——「我」的微妙變化。 開篇的小引即開門見山地引入了一起殺人事件,這象是一個典型的好萊塢式的開頭,而且,毫不諱言地,兇手就是,「我們」。 小引過後,作者筆鋒一轉,細說從前。作為「我」,一個叫理查德·帕蓬的二十歲敘述者,旁觀者,參與者與經歷者開始了一個舒緩有序的故事。 「我」,做為一個加州的普通青年,來到漢普頓大學攻讀文學,從而加入了一個精英團體。這個只有五人的小團體在古怪的朱利安教授的引領下,在當時荒誕不羈,醉生夢死的校園氛圍里顯得卓而不群。他們優越的背景,優雅的舉止,使他們罩上了一層華麗而另類的外衣。而少不更事的「我」,更是被他們吸引,竭盡全力地擠入到這個圈子中去。 小說以直線式的結構順滑地向前鋪展開去,沒有旁根,沒有枝椏,不疾不徐,卻直奔矛盾的核心。隨着「我」一天天地融入這個集團的核心,「我」漸漸發現了這個集團層層包裹的秘密----一場荒唐的祭神活動中發生的殺人意外,至此,小說的節奏逐漸發生了變化。在「我」的注視之下,每個人的小秘密,開始圍繞着這個巨大的秘密蠢蠢欲動。邦尼成為大家眼中最大的破綻,一個寄生者,敲詐者,終於變成大家眼中致命的威脅。而「我」,也從一個單純的旁觀者,變成了一個或主動或被動的謀殺參與者。在這裡,「我」的第一人稱敘述,也多數變成了「我們」。 當邦尼的命案塵埃落定,而「我們」以為一切都已結束的時候,真正的崩潰卻開始了……這時,敘述者又變成了「我」,這似乎喻示着「我們」雖然合謀殺死了邦尼,但在其後的時間裡,每個人都必須獨自去面對來自靈魂深處的危機,獨自去面對自己的崩潰過程。 在這裡,敘事人稱的轉換又添上了某種象徵的色彩。

讀完全篇,我們不禁會問,六個年輕人是怎樣一步步走到絕路的盡頭去的?朱利安又對他們有着怎樣的影響。 他們墜落的起點究竟在哪裡呢? 朱利安的角色,雖然在作品中着墨不多,但卻至關重要。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刨除那些背景式的存在,以及前兩次「我」與朱利安的見面,比較重要的關於朱利安的場景出現了三次。一次,是「我」第一次上朱利安的課,在這裡,我們似乎可以找到用來回答一些問題的東西。 「美就是恐懼。不論我們把什麼稱作是美,我們都為它而顫抖。」 朱利安用一種死去的語言——希臘語,一種古老的哲學將他的學生們與現實隔離開來。而這種努力卻在後來越來越嚴酷的現實面前,被擊得粉碎。 「……一個人越有教養,就越聰明,越發壓抑,這樣他就需要有更多的方法來釋放他如此努力才能克制住的那些原始的衝動。否則,那些強大而古老的力量就會集聚,增強,直到它們猛烈到足以逃脫,或者由於延誤而直至強大到完全摧毀人們的意志。」 這句話如預言一般,一語成讖。 朱利安第二次比較重要的出現是在大家傾巢出動尋找邦尼之時。「……這次規模盛大的搜救行動也激起了他(朱利安)很大的興趣,不管他隱藏得多麼晦澀,他還是被這個『物』的美學所打動了。 …… 朱利安朝亨利身後望去,我吃驚地發現他的臉上竟然寫滿了真心的歡樂。」 朱利安的形象凸顯出來了,從背景里向前跨了極為微妙的一步。 一個男孩的命運,尤其是他的一個親密學生的命運,在他的眼中僅是一種被物化的美學。 而他的學生們,無遺是毫不猶豫地繼承了他的衣缽。 當查爾斯問:「怎樣來為那些冷血的謀殺找到正當的理由呢?」 亨利的回答是:「我寧願把這看做是,物質的一種再次分配。」 朱利安只看到他想看到的東西,並且是被他標榜為「藝術和美」的東西,「他無法看清一個人或者一件事物的真實面目」。而事實上,是他拒絕去看清。正如作者籍由另一個人的口中說出:「……這並不是說朱利安選擇了只去關注那些肯定的、高尚的事物;而是說他在這樣選擇的同時,也決定了去忽略其他同樣重要的事物」。 為了一已之私利,為了掩飾得很好的冷漠,他「一次又一次地拒絕去發現事情的真相」,而當他無法拒絕時,當真相,尤其是殘酷的真相擺在了他的面前時(他終於發現了「我們」謀殺了邦尼),他選擇了逃走。這就是他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的出現。 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他選擇了拋棄他的學生們,而後者,尤其是亨利,一直將他視若神明。 他的拋棄被認為最終導致了亨利的自殺。 朱利安雖然一直做為一個模糊的背景而存在,但他卻對前景中的年輕人有着不可言喻的影響力,而這種影響力正是通過亨利加諸在「我們」身上的。亨利無疑是眾人之中的核心人物,他策劃了祭祀酒神的活動,他策劃了對邦尼的謀殺,他似乎操縱着一切的一切,但他卻是所有人當中,最讓人琢磨不透的一個。 總體看來,第一人稱的敘事方法——用「我」的眼睛去看,用「我」的耳朵去聽——固然有着真實感與客觀性的好處,但它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作者只能通過「我」去描述那些人的言談舉止,而無法帶領讀者深入到他們的內心深處去。對於象邦尼這樣的性格外向者,作者可以通過人物略為誇張的性格特點將其刻劃得入木三分,活靈活現。但當敘述對象是亨利這樣莫測高深的人時,就顯得有些束手無策了。 小說的前半部分還好,「我」與亨利的直接接觸也好,他們眼中的亨利也好,都比較多。尤其是謀劃殺死邦尼那一章,亨利的個性被很好的突現出來。但在邦尼死後,從葬禮開始,亨利便漸漸地與他人產生隔膜,逐漸淡出他人的視野。雖然從眾人的口中,大家仍然約略地知道他在做什麼,但卻無人知道他到底在想些什麼。「我」的唯一一次「直擊」,而且描繪得比較詳盡的一段,是「我」看到亨利整理苗圃時那段相當簡短的對話。亨利把自己封閉在自我中,在那裡,他的整個價值體系正在悄然無聲地分崩離析,但是,沒人能探身進去,一看究竟。因而,當亨利最終舉槍自盡的情節到來時,雖並不顯得突兀,但回味起來,卻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讀者象「我」一樣困惑,因為我們看到的,只是「我」看到的;我們聽到的,也只是「我」聽到的,對於亨利這樣的人,無論是「我」,還是我們,都無法還原他的心理軌跡。 亨利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謎。

整部小說,就如同一件剪裁適度的華服。作者的取捨獨具匠心,節奏的把握也運用地得心應手,或舒緩或湍急,緊隨情節的起伏,錯落有致地一路向前。 作者詳細地描寫了策劃謀殺的前前後後,然後到了謀殺前的高潮部分 「四周非常安靜,我聽到在林子深處,有啄木鳥遠遠地發出微弱的聲音。 『告訴我,』邦尼說,這時我第一次感覺到他起了疑心。『你們這些傢伙到底在幹什麼?』 樹林裡一片沉寂,沒有一絲聲響。 亨利微笑一下。『沒什麼,找些新鮮的蕨菜,』他說,然後朝邦尼跨了一步。」 謀殺到這裡戛然而止,小說的上部也到這裡戛然而止。 作者迴避了謀殺實施的細節,應當承認,這是個聰明,然而略帶市儈氣的選擇。空白處形成的殘缺美就由人們的自由想象——其實也未必來得那麼自由——來填滿。 相較之下,作者卻不辭勞苦地描寫人們尋找邦尼的前前後後,尤其是邦尼的葬禮更是被寫得巨細靡遺。這一部分甚至具有整部小說中罕見的反諷特色。一個成人的世界象一本攤開的書一樣呈現在「我們」的面前(之前,只是校園裡躁動的青春),那是一個「我們」即將跨入的世界,一個虛偽,冷漠,煞有介事的成人世界。 然而,在跨入這個世界之前,我們已經崩潰地體無完膚了。 邦尼的葬禮,是「亨利們」由麻木走向懺悔的分水嶺。 「邦尼,我對自己說,噢,邦尼,我真的很抱歉。」從此,五個人向着深淵的方向勢不可當地滑墜下去,而下面橫陳着的,是邦尼的屍體。 每個人都在拚命地掩飾自己,而每個人的行動又把他們各自的心境弄得昭然若揭。 每個人都陷入到一種深深的絕望之中。「我」變得嗜藥,天天在昏昏沉沉之中度過,甚至還起了自殺的念頭;查爾斯則嗜酒如命;弗朗西斯則疑神疑鬼地認為自己患了絕症,並實施了一次未遂的自殺。連最深藏不露的亨利也將殺死邦尼前挖出的那種蕨菜種在自家的花園裡…… 沒有人再提起邦尼,但那個人,那個名字已經在他們的未來之中生根,發芽,再也抹不去了。 也許,正是這個,讓他們絕望地看不到任何出路。他們殺死了邦尼,埋葬了邦尼,也殺死了彼此的友誼,埋葬了彼此的信任。 「我們不是普通朋友,而是至死不渝的生死之交。在邦尼死後的那段艱難的日子裡,這種想法是我唯一的安慰。現在這個想法卻讓我感到噁心,因為已經無路可逃了。我已經永永遠遠跟他們綁在了一起,我們成了一條船上的螞蚱,再也分不開了。」 無論如何,這是一部迷亂而略帶悲傷的青春輓歌,「我」在回味亨利自盡時臉上掛着的表情時,「……想起了許多事情。比如,我第一次看到白樺樹;我最後一次見到朱利安;還有我學到的第一個希臘語的句子——美是殘酷的。」 青春,也是殘酷的。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