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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柱上的短方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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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柱是古民宅用來支撐的豎立木柱,是房子的重要構件。一般在屋前叫前柱,廳內叫廳柱,走廊叫廊柱,房間叫房柱。 前柱由柱與柱礎組成,承擔着支撐整座建築和美化環境。一般靠地上立一個比木柱略大圓石為柱礎,再嵌放木柱,這樣可起防潮防腐,同時,柱與柱礎所承載的深厚民族文化藝術賦與我們養分,也體現了不同時代的宗法、政治、宗教、風俗習慣等,它們飛動、流暢、堅實、飄逸,既凝結着強烈的審美意識,也雕刻着熱情的審美情趣,把民間建築工藝裝飾中的"情、理、藝、、神"融為一體,貫通於每根柱與柱礎,形成了獨特的建築裝飾風格,使柱與柱礎裝飾和其他建築裝飾完美和諧地融合,給整座宅院增添了一道美麗的風景。

我國的古建築在立體布局上,主要有台基(或干欄)、樑柱構架、屋頂這三部分,無論何時、何地、何種用途、規模大小,都離不開上述最基本的結構。如立柱它就像樹中的脈絡,終端細小,而靠近葉柄的則比較粗壯。這種直覺的骨骼系統屬於整座建築的中堅部分,龐大的屋頂靠它支撐,全部牆體依託於它,即所謂的"牆倒屋不坍"。先立柱後砌牆成為傳統的建房方式,而柱子也在整座建築中具有表現建築主義的意義。因此古人非常重視柱子材料的選擇,木料要上好的,有的則用雕有龍紋的石柱來支撐建築物。也有的在立柱刻上楹聯,連接着客枋和雀替的柱頭構成了上、中、下立體裝飾空間,他們互相穿插,主次搭配,形象生動,變化多端。

屋內立木柱的歷史已非常久遠。從已有考古資料得知,早在距今8000年前的新石器時期,原始人類離開天然洞穴開始有意識地建造自己棲身之所的時候,立木柱就是最基本的建房要素。在被稱為把中華文明史向前推進3000年的"華夏第一村"內蒙古敖漢旗興隆窪地原始古村落遺址,考古工作者發現有170餘座半地穴式房址,這些房址都成排分布,外圍環繞橢圓形壕溝,房址中間有一個圓形灶坑,居住面往往有相當部分經過砸實,有的房址居住面上還有埋設立柱時留下的柱坑,這些柱坑一般設在灶址兩側而成對稱的兩排,每排二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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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