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供應國集團
核供應國集團(Nuclear Suppliers Group),簡稱NSG,成立於1975年,是一個由擁有核供應能力的國家組成的多國出口控制機制。該組織在國際防核擴散及核出口控制領域發揮着重要作用。現有45個成員國 (2006年3月)。該集團的宗旨是通過加強核出口管制,防止敏感物項出口到未參加《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國家。
目錄
發展歷程
20世紀70年代後,核工業獲得迅速發展。一些國家在和平利用核能的掩護下發展核武器。1974年11月,美國敦促六個桑戈委員會[1]成員國加上法國在倫敦成立核供應國集團(又稱倫敦俱樂部)。1978年,該集團通過核轉讓指導準則和相應的出口控制條件,對核出口規定了比桑戈委員會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更加嚴格的控制條件。其觸發清單的控制範圍包括:①核材料。②核反應堆和設施。③反應堆的非核材料。④處理、濃縮和轉換核材料以及製造燃料和生產重水的工廠和設施。⑤和上述各項目相關的技術。規定向任何國家(不論其是否是《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轉讓清單上的項目,接受國必須保證:不把轉讓項目或有關技術用於核爆炸;對轉運的核材料和核設施提供實物保護,防止非授權使用和處理;對敏感材料(鈈和濃縮鈾)、設施(後處理廠、鈾濃縮廠和重水生產設施)和核技術的出口進行特別控制;未經原輸出國同意,不得向第三國轉讓核材料、設備和技術,除非該國同意接受在使用、複製和輸出方面的限制。由于海灣戰爭後發現伊拉克的核武器計劃主要是通過引進兩用材料、裝備和技術秘密進行的,因此,1992年核供應國集團作出兩個決定:①通過第二個指導準則,對軍民兩用的67個項目(裝備、材料、軟件和相關技術)的出口作了進一步限制。②進口國必須無條件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全面保障監督。該集團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審議「準則」和「清單」執行情況。2004年5月27日,集團全會決定接納中國為成員國,6月10日中國成員國資格生效。截至2016年12月,核供應國集團共有48個成員國。
組織宗旨
集團通過《核轉讓準則》進行控制。準則規定轉讓準則觸發清單中的物項須提請國際原子能機構實施保障監督;嚴格控制敏感物項(如後處理、鈾濃縮和重水生產)的出口。其宗旨是確保主要核供應國協調和加強核出口控制,防止核領域敏感物項的擴散。
議事規則
集團不定期召開會議,對「準則」和「清單」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議。需要時,集團也召開專家會議,就專門問題交換意見。集團議事規則採取「協商一致」方式。 1992年,集團通過了一項與核有關的兩用設備、材料和相關技術的轉讓準則和清單,並提出核供應國以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為核出口條件。「準則」和「清單」一俟當事國書面通知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表示接受即對該國產生約束力。
主要成員
成員名單(截至2004年6月10日):阿根廷;希臘;葡萄牙;澳大利亞;匈牙利;羅馬尼亞;奧地利;愛爾蘭;韓國;白俄羅斯,意大利;俄羅斯;比利時;日本;斯洛伐克;巴西;哈薩克斯坦;斯洛文尼亞;保加利亞;拉脫維亞;南非;加拿大;立陶宛;西班牙;塞浦路斯;盧森堡;瑞典;捷克;馬耳他;瑞士;丹麥;荷蘭;土耳其;愛沙尼亞;新西蘭;烏克蘭;芬蘭;挪威;英國;法國;中國;美國;德國;波蘭;歐盟具永久觀察員地位。
備註:核供應國集團在2004年5月27日的全天代表會議上,接納愛沙尼亞、立陶宛、馬耳他和中國提交的加入成為參與國的要求。根據核供應國集團發出的新聞公報,這些國家的參與國身分會在2004年6月10日互換照會而生效。
截至2019年4月,成員數量增至48個成員國。
中國加入
中國反對核武器[2]擴散,致力於國際防止核武器擴散的努力。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先後頒布了《核出口管制條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通過法制手段對核及其兩用品和相關技術實施嚴格的出口管制措施。加入「核供應國集團」後,根據「核供應國集團」出口準則,中國對上述兩條例做了相應修訂,將進口國接受全面保障監督作為核出口條件,並引入了全面控制原則。中國重視「核供應國集團」在防止核擴散領域的積極作用,並願與各「核供應國集團」成員國加強合作。
為了世界的和平和中國自身的安全,中國支持並積極參與包括核供應國集團在內的國際防核擴散的努力和相關體系的建設。
中國於198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於1988年與機構簽訂了保障監督協定,自願將本國的有關民用核設施置於該機構的保障監督之下。
中國於2004年加入核供應國集團
1992年,中國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承擔了核武器國家所應承擔的各項不擴散義務。
1997年中國加入旨在協調國際核出口控制原則與條件的「桑戈委員會」。
1998年簽署了關於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的附加議定書,並於2002年3月生效。
2004年1月26日,中國駐維也納代表團大使張炎分别致函NSG主席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正式申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同年5月28日,在瑞典哥德堡舉行的核供應國集團年會上,經全會審議一致同意,接納中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
國防科工委副主任、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張華祝說,作為一個有核武器國家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中國一貫支持和積極參與防止核擴散的國際合作,致力於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建設,積極履行自己承擔的國際義務。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包括核武器)的擴散不利於世界的和平和中國自身的安全。因此,中國支持並積極參與包括核供應國集團在內的國際防核擴散的努力和相關體系的建設。
中國加入核供應國集團是對國際防核擴散努力的重要貢獻,不僅有利於加強國際防核擴散機制的普遍性和有效性,同時,也將進一步促進全球防核擴散體系的建設和完善。
參考文獻
- ↑ 【黨務知識】委員會委員如何產生?,搜狐,2021-02-23
- ↑ 核武器是如何分類的?,搜狐,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