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血案
《桃色血案》是一部1959年美國法庭劇情電影,由奧托·普雷明格導演,溫德爾·梅斯編劇。
影片的劇本改編自同名暢銷小說,小說作者約翰·D·沃爾科是在密歇根最高法院工作的律師。
本片主演為詹姆斯·史都華、麗·萊米克、本·加薩拉、喬治·斯科特、伊芙·阿登和凱瑟琳·格蘭特等。該片是最早用較大尺度詞彙來探討強姦話題的主流好萊塢電影之一,索爾·巴斯為其設計了廣受讚譽的片頭,爵士樂樂手艾靈頓公爵創作了配樂並客串了一個角色。這部電影獲得了多項奧斯卡提名,被一位法學教授稱為「也許是史上最好的純庭審電影」。
2012年,該片因其在「文化、歷史和審美方面的顯著成就」,被美國國會圖書館列入國家電影登記部下屬的國家電影保存委員會保護電影名單。
目錄
劇情梗概
在密西根上半島,小鎮律師保羅·比格勒曾是地方檢察官,改選時落選後沉迷釣魚和彈鋼琴。他常和酒鬼朋友兼同事帕內爾·麥卡錫與秘書梅達一起消磨時間。一天,比格勒接到勞拉·曼尼恩的電話。她的丈夫是美軍中尉弗里德里克·「曼尼」·曼尼,他因槍殺客棧老闆巴尼·奎爾被控一等謀殺罪。他承認罪行,但聲稱奎爾之前強姦了他的妻子。
比格勒接下案子,試圖用精神障礙辯護。地方檢察官得到從檢察長辦公室調來的控方律師克勞德·唐瑟的大力協助。控辯雙方在庭上激烈交鋒。最終,陪審團宣布曼尼恩因「暫時精神失常」而無罪。第二天,比格勒和麥卡錫去曼尼恩的住處讓他在本票上簽字,卻發現他已搬走,只留給了他們一張字條。
故事原型
1952年7月31日,中尉科爾曼·A·彼得森在大海灣 (密歇根)槍殺了莫里斯·切諾韋思。沃爾科在幾天後成為了該案的辯護律師。庭審於同年9月15日開始[1],檢察長助理來到當地協助控方律師愛德華·托馬斯(Edward Thomas)[2]。沃爾科用了精神障礙辯護中的罕見理由「無法抑制的衝動」,這一理由上次在密歇根使用還要追溯到1886年。9月23日,陪審團考慮了4個小時後判決被告因精神錯亂無罪。兩天後,彼得森在精神醫師檢查判定神智正常後被釋放。彼得森和妻子在審判結束後很快離了婚<。
參考文獻
- ↑ Judge Arch Allows Motion by Prosecutor for Additional Witness in Murder Case. The Mining Journal (Marquette, MI). 1952-09-15: 2. ISSN 0898-4964.
- ↑ Pepin, John. Anatomy '59: The Making of a Classic Motion Picture (DVD). Marquette, MI: WNMU-TV.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