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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體育局

梅州市體育局梅州市政府的職能部門[1]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

(二)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劃。

(三)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置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工作。

(四)審核本市承辦的國際及全國、全省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在本市舉辦的國際、國內重大體育競賽和市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及統籌安排。

(五)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制定教練員裁判員、體育幹部的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2]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八)培育發展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九)會同外事部門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出國出境人員的出境報批手續;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群眾體育科

組織實施全市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和健身氣功活動;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訓練競賽科

指導全市體育訓練、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工作;統籌規劃運動項目設置和布局,組織、協調本市運動隊備戰和參加省級以上比賽;審核本市承辦的國際及全國、全省體育比賽並提出建議;負責本市業餘訓練的指導和協調;指導本市青少年競賽工作和市體育運動學校、各級各類業餘體校的建設管理工作,統籌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制定教練員、裁判員、體育幹部的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體育經濟科

擬訂市級體育經費預算;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體育產業發展,監督管理體育市場;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計劃、財務、審計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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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體育局:完善公共區域體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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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