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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醫療保障局

梅州市醫療保障局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為正處級。

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有關政策,擬訂本市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2]管理和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應對預案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和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選擇和聯繫協調藥品、醫用耗材投標採購平台。

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促進健康梅州建設。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稅務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醫療保障局與國家稅務總局梅州市稅務局在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方面加強協調聯動,強化醫保參保繳費擴面征繳工作,鞏固「全民醫保」成效。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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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