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二首(鄭剛中)
梅花二首(鄭剛中) |
作品名稱:梅花二首(鄭剛中) 創作年代:南宋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鄭剛中 |
梅花二首(鄭剛中)是南宋抗金名臣、詩人鄭剛中的作品之一。
鄭剛中(1088年—1154),字亨仲,婺州金華人。生於宋哲宗元祐三年,卒於高宗紹興二十四年,年六十七歲。登紹興進士甲科。累官四川宣撫副使,治蜀頗有方略,威震境內。初剛中嘗為秦檜所薦;後檜怒其在蜀專擅,罷責桂陽軍居住。再責濠州團練副使,復州安置;再徙封州卒。檜死,追諡忠愍。[1]
目錄
正文
其一
擬求冰雪向劉叉,琢作方壺不帶瑕。 要把露華和月貯,將歸書室浸梅花。
其二
玉骨透花寒,冰壺清露滴。 暗香驚返魂,移自芝蘭側。 殷勤置書幾,粲粲百態出。 徘徊欲與語,奈此雪霜色。 高標邈難親,欲疏還不得。 個中須有詩,苦覓不到筆。 要須明月來,吒之問姑射。[2]
作者生平
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字亨仲,婺州金華人。南宋抗金名臣。
紹興二年(1132年)進士、為探花,授溫州軍事判官。
紹興六年(1136年),經當朝宰相秦檜之薦舉,任刺令所刪定官,其時政要務見解受高宗賞識,不久即升任宣義郎,不過一年,又兼授太常博士
紹興八年(1138年),遷殿中侍御史。
紹興九年(1139年),為樞密行府參謀出諭京陝,歸除權禮部侍郎,尋兼詳定一司又兼權刑部侍郎。
紹興十年(1140年),除試禮部侍郎。
紹興十一年(1141年),王倫挾金使來議和。樞密院編修胡銓因請斬王倫、秦檜,禍在旦夕。剛中極力營救,由是得罪秦檜,卻更令高宗欣賞其膽識,升任他為宗正少卿,後又任秘書少卿。
紹興十二年(1142年),遷川陝宣撫副使兼營田。在四川任職期間,行屯田,免雜征;嚴教訓,重積聚;整軍旅,強武備,使金兵不敢犯境。時有「宗澤猛虎在北,剛中伏熊在西」之稱。
紹興十七年(1147年),以忤秦檜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桂陽居住,徙復州、封州安置。
紹興二十四(1154年)年卒,年六十七。[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