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吉雄
杨吉雄(1943年7月8日-),中华民国(台湾)政治人物,曾担任国民大会代表,后代表中国国民党以全国不分区当选为第二、三、四届立法委员[1]。
杨吉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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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2-4届立法委员 | |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 |
选区 | 全国不分区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日治台湾台北州苏澳郡苏澳街(今宜兰县苏澳镇) | 1943年7月8日
国籍 |
大日本帝国(1943-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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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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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时任宜兰县的国民党县党部主委,误信冯光远投稿于“给我报报”内文提到张军堂的论文题目是“犀牛皮移植到我脸上法律效力之研究”而沦为笑柄。
1999年12月10日,时任国民党不分区立委的杨吉雄召开记者会,指证宋楚瑜之子宋镇远在1992年底曾大举购买票券1亿600馀万元,揭开“兴票案”的序幕。该案事后虽获判不起诉,但一般认为是2000年总统大选宋楚瑜落败的重要因素。[2]
2009年10月20日,国民党考纪会以“致赠礼品事证明确”取消杨吉雄中常委的当选资格。
因涉和平港补偿弊案,高等法院花莲分院2013年1月判杨吉雄诈欺取财2年6个月,并科罚金1千万元定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