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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吉雄(1943年7月8日),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物,曾擔任國民大會代表,後代表中國國民黨以全國不分區當選為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1]

楊吉雄
中華民國第2-4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3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選區 全國不分區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43-07-08) 1943年7月8日(81歲)
日治台灣台北州蘇澳郡蘇澳街(今宜蘭縣蘇澳鎮
國籍 大日本帝國(1943-1945年)
中華民國(1945年-至今)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高中畢業
  • 台灣省漁會顧問
  • 合興漁業公司董事長
  • 楊氏航業公司董事長
  • 台灣省定置漁業協會理事長
  • 國大代表、主席團主席
  • 國民黨中央委員
  • 第二屆立法委員
    (1993年-1996年)
  • 第三屆立法委員
    (1996年-1999年)
  • 第四屆立法委員
    (1999年-2002年)
  • 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工作會副主任
  •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召集委員、法制委員會程序委員

1993年時任宜蘭縣的國民黨縣黨部主委,誤信馮光遠投稿於「給我報報」內文提到張軍堂的論文題目是「犀牛皮移植到我臉上法律效力之研究」而淪為笑柄。

1999年12月10日,時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楊吉雄召開記者會,指證宋楚瑜之子宋鎮遠在1992年底曾大舉購買票券1億600餘萬元,揭開「興票案」的序幕。該案事後雖獲判不起訴,但一般認為是2000年總統大選宋楚瑜落敗的重要因素。[2]

2009年10月20日,國民黨考紀會以「致贈禮品事證明確」取消楊吉雄中常委的當選資格。

因涉和平港補償弊案,高等法院花蓮分院2013年1月判楊吉雄詐欺取財2年6個月,併科罰金1千萬元定讞[3]

目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