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有關標準、技術規定。提出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以及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城鄉建設發展戰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承擔規範房屋建築和城市道路、橋樑隧道、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築業和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發展等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協調推進城鄉建設法制工作。
(二)負責推進統籌城鄉建設。擬訂統籌城鄉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各區城鄉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學會、協會業務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活動,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指導促進建築業、勘察設計、工程監理、裝飾裝修行業發展。按規定權限負責建築業企業資質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行業監管,監督管理勘察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建設監理、竣工驗收等工作。指導完善地方工程造價定額及各類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管理。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指導行業關鍵崗位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四)負責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組織編制城建項目年度建設安排。會同財政部門安排、使用和管理市級財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統籌協調督辦軌道交通等市級重點工程項目,以及其他項目建設。組織實施路燈建設、維護工作。組織實施市級城市道路維修養護工作,考核中心城區(開發區、風景區)城市道路維修養護工作。
(五)負責海綿城市和綜合管廊建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協調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協調推進城市道路範圍內各類管線同步建設、集約建設。協調推進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維護管理工作。
(六)負責規範和指導村鎮建設職責。指導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集鎮和村莊建設示範創建工作。參與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參與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組織或參與工程建設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以及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地面沉降處置和防治工作。
(八)負責推進城鄉建設科技進步。組織技術引進、科技項目攻關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利用。負責新技術推廣應用。推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築智能化等工作。
(九)負責推進建築節能[2]。承擔裝配式建築和建築節能減排推廣應用工作。推進綠色建築工作。監督指導預拌混凝土(砂漿)行業生產質量和綠色生產管理工作。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和綠色建材應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負責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協調推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意城市網絡設計之都建設。
(十二)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視頻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武漢市人民政府機構,武漢市人民政府
- ↑ 建築節能的概念是什麼? ,搜狐,201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