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义和
段义和(1946年|1月17日|2007年|9月5日),山东齐河人,原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1] 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因济南轿车爆炸案中炸死他的情妇,被判处死刑,注射处决。
目录
事件
段义和收柳海平为情妇,送济南套房4幢,小汽车2辆。柳海平(1976年7月14日-2007年7月9日)为河北省馆陶县人,面貌姣好,身材曼妙。初中毕业后做服务员。2001年由聊城转到济南,由人大招待所服务员,做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干部。
由于柳海平对钱财不断追逐,并多次提出要与段结婚,令致段义和生歪念,最终在2007年7月9日指使其侄子在柳海平所驾本田飞度驾驶座下方安置遥控炸弹,当柳行车至济南市建设路一段时,车辆发生爆炸,柳海平当场炸死,时年31岁。路边一行人受伤,损毁车辆两辆。
2007年8月9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死刑,并于同年9月5日被注射处决。段义和同时被判犯有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共计折合人民币302万余元。
影响
- 段义和案的清查工作,引发约有20名中国官员受牵连及被审查。
- 2007年9月5日济南轿车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经历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1970年至1976年间,在天津764厂任职。1976年起在中共齐河县委部组织部任职。1978年,进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开始担任领导职务。1990年起,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期间挂职聊城地委副书记。1997年起,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2001年起,任济南市人大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