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高校
民辦高校 |
名稱 民辦高校 外文名 Private Universities 類 別 高等學校 類 型 統招學歷教育、 非統招非學歷教育 辦學層次 研究生、本科、專科 學 校 民辦大學、獨立學院 |
民辦高校指的是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高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其辦學層次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包含獨立設置的民辦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1]
目錄
簡介
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實施義務教育的教育機構作為國家實施義務教育的補充。國家嚴格控制社會力量舉辦高等教育機構。國家對社會力量辦學實行辦學許可證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對批准設立的教育機構發給辦學許可證。
截至2020年,全國有民辦普通高校771所(含獨立學院241所),比上年增加15所。普通本專科招生236.07萬人,比上年增加16.38萬人,增長7.46%;在校生791.34萬人,比上年增加82.51萬人,增長11.64%。碩士研究生招生1260人,在學2556人。
發展歷史
中國民辦高校已經有30餘年歷史。在校學生數量已經超過557萬人,同時,民辦高校已經不再是10年、20年前的「三無」(無資金、無師資、無校舍)狀態,而是越來越注重校園文化建設,提高育人質量。與公辦高校相比,民辦高校更注重自身辦學特色,尊重學生的興趣愛好。
參與2012年研究生招生的院校中首次出現民辦高校。北京城市學院在內的5所民辦高校已通過教育部審批,正式獲得研究生招生資格。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民辦高校首次獲得研究生教育資格,此舉標誌着民辦高校學歷培養層次進一步提升,打破了過去研究生招生由公辦高校、科研院所獨家壟斷的局面。
中國的民辦高等院校與公辦高等院校不同,民辦高等院校一般由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教育廳或教委主管,公辦高等院校一般則由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區級政府主管。
面臨問題
現有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還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1、生源減少導致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生存壓力驟增。對絕大多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而言,學費收入是辦學經費的主要或全部來源,充足的生源是其生存的基礎。21世紀初,我國高中畢業生人數出現下降趨勢,高校之間的生源競爭趨於激烈,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生源減少的問題已明顯顯現,這對其生存帶來巨大壓力。
2、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人才培養方面的投入不足。人才培養是高等學校的根本任務和中心工作,但由於種種原因,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教學經費上投入不足。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辦學條件及教學實訓條件急需補充和更新。同時,學校領導、管理者在教學上投入的精力不足。
3、教師隊伍建設滯後成為制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發展的瓶頸。多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師隊伍專職教師少,兼職教師比例過高。少數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已逐步建立起自有的師資隊伍,多數學校仍實行專兼結合,兼職為主的教師聘用制度。
證書性質
證書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
隨着中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和深入,該證書的使用價值會越來越高,使用範圍也越來越廣泛。學員畢業後,證書可在本校面向全國的網站上進行電子註冊,以供用人單位及畢業生查驗畢業證的真偽,畢業生有完整的畢業檔案、成績單及畢業論文鑑定等。脫產、業餘、函授;學制2-3年,修完全部學分即可畢業。
提前畢業:學員修完報考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頒發本院專、本科層次學歷畢業證書,不合格者可補考。學員可以申請提前畢業,但必須修完所報專業的全部課程並考試合格,經院領導批准後方可獲得畢業證書。
高校數量
截至2021年03月05日,全國獨立設置民辦普通高校500所(含中外合作辦學11所)。
2015年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高校465所,比上年增加17所;招生172.96萬人,比上年增加12.77萬人;在校生587.15萬人,比上年增加29.63萬人。其中,碩士研究生在校生408人,本科在校生374.83萬人,高職(專科)在校生212.28萬人;另有自考助學班學生、預科生、進修及培訓學生31.73萬人。民辦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799所,各類註冊學生88.30萬人。(註: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