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人權陣線
民間人權陣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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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人權陣線(Civil Human Rights Front,簡稱:民陣)曾是香港一個關注政治及民主議題的聯合平台,在該組織巔峰時期,幾乎所有香港民主派成員都參與其中,但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大量成員先後退出團體。民間人權陣線最為人熟悉的是於2003年起每年主辦香港七一遊行。此後,民主派所發動的示威遊行皆以民陣的名義進行,直至2021年8月13日宣佈解散。
目錄
組織發展
民間人權陣線於2002年9月13日成立,但始終沒有註冊為公司或社團[1]。民間人權陣線希望能為民間社會提供一個平台,團結不同力量,推動香港人權和民主運動,以及公民社會的發展。
而民間人權陣線最初期只有負責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工作,當2003年香港七一遊行過後,民間人權陣線內部要求開始關注非政治性的民生事項,例如針對人權、警權等問題,於是成立了民生及民權小組(俗稱兩民小組)以及人權小組,而兩個小組中以兩民小組的效用較大。是一個為了保護香港人們自身合法利益的民間組織。
組織架構
民間人權陣線日常工作,由秘書處負責。秘書處為團體成員義務擔任,並常設一名職員,負責處理日常的會議文件、申請示威遊行活動、民陣內各組織間之溝通,以及集會遊行的糾察輔導工作。
而民陣日常由每月召開的大會討論事宜,大會設有正召集人一名,副召集人三名,主要負責主持會議以及平日若有公開活動,負責對外代表民陣說明。
對外宣傳
民間人權陣線有感2005年七一遊行前較欠宣傳的活動,遂在2005年7月1日前的兩星期在網上電台香港人民廣播電台,開設特備節目「民陣有嘢講」,宣傳民陣團體的信息,發覺效果不錯,遂在2005年12月改為常設節目,在2005年至2007年間逢星期一晚九時至十時直播。
召集人佐敦遇襲
活動停止與自行解散
2021年3月5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引述消息人士稱,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曾資助民陣舉辦反修例運動,被香港當局調查。一旦屬實,民陣將違反《國安法》,或被港府取締。陳皓桓發聲明回應,指民陣成立至今從未收取任何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包括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
但是截至3月份,多個成員和團體已經陸續退出民陣,組織經營陷入危機,包括民主黨、街工、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公民黨、新民主同盟、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民主中國陣線以及教協,[2]到8月參與的民間團體及政治團體數目剩餘8個[3]。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接受《明報》的訪問,對此表示尊重、理解。但同時指出民陣已經是最和平團體,若這個平台都容不下,「日後還有誰去堅持合法、和平、理性、非暴力?」,也沒有一個仍願意與警方溝通的平台。他也提及到若無成員團體在9月召集人換屆選舉接任,相信平台要關閉。他預計下一個打壓的對象是支聯會。
4月27日,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往警署報到期間。他表示接獲警方信件,指民陣於2006年9月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取消註冊後,有跡象顯示民陣仍以社團形式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的規定。警方要求民陣交代多項資料,包括未有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是否負責營運民陣的社交網站專頁、民陣由2006年9月至今舉辦過的集會及遊行日期和地點、民陣成立以來收入來源、開支及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款項的銀行戶口帳號。警方亦要求民陣交代在2019年曾與其他團體聯署「停止酷刑,尊重人權」聲明,敦促聯合國改善中港人權之目的及原因。[4]
5月11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因民陣未按要求提供資料,警務處正與律政司研究執法行動的可行性。[5]
6月20日,臨時召集人鍾松輝接受《星島日報》查詢時表示七一遊行不辦了,主要是根本難以合法申請舉辦遊行,取消原因一個在於民陣的性質比較鬆散,經查,民陣曾於2006年申請社團,但幾個月後即自行取消註冊,因此警方已經將民陣定義為無註冊社團,加上2021年還有疫情仍在,受到限聚令限制,故民陣在2021年一定不會搞,另外他個人認為,自2002年成立的民陣已經完成歷史任務,「現在的情況不是叫做解散,但不會再搞任何活動」、「出年都不會再搞」。
8月13日,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大公報》專訪說,民陣自成立以來,一直未有註冊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為合法社團,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警方已搜集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採取行動,又不排除繼續調查檢控主要骨幹。當天,民陣開會決定解散,並於15日正式對外公佈。
參考文獻
- ↑ 反中亂港組織「民陣」宣布解散. 新華網. 2021-08-15 [2021-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5).
- ↑ 至少7個成員團體宣布退出民陣 召集人陳皓桓:堅持至最後一刻. 自由亞洲電台. 2021-03-14 [2021-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05).
- ↑ 《大公報》專訪蕭澤頤 :民陣或違國安法 警已搜集證據隨時採取行動. [2021-08-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8).
- ↑ 指民陣違社團例 警索帳戶收入資料 另問就人權狀況函聯國原因 陳皓桓:尋法律意見. 明報. 2021-04-27 [2021-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9).
- ↑ 鄧炳強:民陣未按要求提供資料 正與律政司研究 不排除採取執法行動. 立場新聞. [2021-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