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民 |
民(拼音:mí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 ,其古字形像一只被刺伤的眼睛,表示由刺瞎一只眼睛的战俘充当奴隶,后指平民、百姓。 引申指大众的、非官方的、非军事的。也专指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某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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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民
拼音; mín
部首; 乛(传统归氏部)
五笔; NAV
仓颉; RVP
郑码; YYBH
字级; 一级(编号0327
平水韵; 上平十一真
注音字母; ㄇㄧㄣˊ
总笔画; 1+4
造字法; 指事字
结构; 独体字;独体结构
四角号码; 7774₇
统一码; CJK 统一汉字 U+6C11
异体字; 、ࡻ�、�
文字溯源
指事字。甲骨文写作图A,上部像一只左眼,下部像针刺一类尖利的东西刺着眼睛,致使一目而盲,疑即"盲"的本字。西周金文(图1-3)字形与甲骨文大致相同,部分字形眼目之中已没有瞳孔(图2、3),突出"民"字为盲目之民。春秋金文(图4-6)"民"字竖画上的圆点或变作图B(图5),或变作一小横(图6)。战国文字承袭春秋金文。齐文字"民"从"目",晋系文字亦有从"目"者。
楚文字"民"字竖画上的圆点或变作一小横,或加ㄇ形饰笔(图11);竖画或向上穿出,或在上部加"V"形饰笔(图9)。秦文字"民"所从的"目"变形作图C、图D,隶作图E。小篆(图15)尖器变成斜钩,中间一点变为一横;左眼的形状也大变样了,于是在这基础上,再隶变为汉代隶书和楷书的"民"字。
"民"字为什么刺一目而"盲"。大概在甲骨文时期,"民"还不是专指众民之"民",这些被盲其一目的"人",或许是有罪之人,或者是战争胜利品"俘虏",抑或是统治贵族阶级的专有奴隶。
统治贵族阶级为了驯服这些人为其劳作,而把其一只眼睛刺瞎,防其逃跑。郭沫若在《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中说:"民与臣两个字,在古时候本都是眼目的象形文。臣是竖目,民是横目而带刺。
古人以目为人体的极重要的表象,每以一目代表全头部,甚至全身。竖目表示俯首听命,人一埋着头,从侧面看去眼目是竖立的。横目则是抗命乎视,故古称'横目之民',横目而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故古训云'民者盲也'。"
在周代金文里,"民"的字义已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引申转借为被统治者统治的"人民、百姓"之意,"民"原来的盲义已失,故此又另造了"盲"字。自古以来,统冶者都把"民"视作有眼无珠,蒙昧无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由于上述的奴隶之义和"亡"的读音,后来又产生了"氓"这个以"民"表意、以"亡"表音的形声字兼会意字,表示由别处逃窜而来的"民"。古代也以"氓"泛指奴隶,也专指那些荒郊野外风餐露宿过着非人生活的生产奴隶。
古籍释义
折叠说文解字 【卷十二】【民部】弥邻切(mín)
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凡民之属皆从民。
,古文民。
说文解字注 众হ�也。
段注:萌古本皆不误,毛本作氓,非。古谓民曰萌,汉人所用不可枚数。今《周礼》以兴锄利甿。许耒部引以兴锄利萌。愚谓郑本亦作萌。故注云变民言萌,异外内也。
萌犹懵懵无知皃也。郑本亦断非甿字,大氐汉人萌字,浅人多改为氓。如《周礼》音义此节摘致氓是也。继又改氓为甿,则今之《周礼》是也。说详汉读考,民萌异者,析言之也。以萌释民者,浑言之也。
从古文之象。
段注:仿佛古文之体少整齐之也。凡许书有从古文之形者四:曰革、曰弟、曰民、曰酉。说见革下。弥邻切。十二部。,古文民。
段注:盖象萌生繁庑之形。
康熙字典
【辰集下】【氏部】 民·康熙笔画:5 ·部外笔画:1
古文:࠘�
《唐韵》《集韵》《韵会》《正韵》并弥邻切,音泯。《说文》:众萌也。言萌而无识也。《易·师卦》:君子以容民畜众。《书·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礼·缁衣》: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
又四民。《谷梁传·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注: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谷曰农,巧心劳手成器物曰工,通财货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礼·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注:司民,轩辕角也。《释文》:轩辕十七星,如龙形,有两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礼·秋官·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
又民曹,汉官名。《后汉·百官志》: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注:《蔡质·汉旧仪》:曰:典膳治功作,监池、苑囿、盗贼事。
又民部,今户部也。《文献通考》:汉置尚书郞四人,其一人主财帛委输。至魏文帝,置度支尚书寺,专掌军国支计。吴有户部,晋有度支,皆主筭也。后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礼》之制,隋初有度支尚书,则并后周民部之职。开皇二年,改度支为民部。永徽初,改民部为户部。
又北方有比肩民,见《尔雅·释地》。南方有裸民,见《吕氏春秋》。
又白民国,白身,背有角,乘之寿二千岁。羽民国,其民皆生羽毛。卵民国,其民皆生卵。毛民国,其民皆生毛。
又有劳民、摇民、埙民、盈民、臷民、蜮民诸国,并见《山海经》。
又鹤民国,人长三寸,日行千里,见《穷神秘苑》。
又姓,见《姓苑》。
又叶邻知切,音离。《夏禹襄陵操》:洪水滔天,下民愁悲。上帝愈咨,三过吾门不入。父子道衰,嗟嗟不欲烦下民。
又叶弥延切,音眠。杨方《合欢诗》:齐彼蛩蛩兽,举动不相捐。生有同穴好,死成倂棺民。
《六书略》:民,象俯首力作之形。○按民字之义非一:有总言人者,《诗》天生蒸民,厥初生民。是也。有对君而言者,《书》民惟邦本。是也。有别于在位而言者,《诗》宜民宜人。注:人谓臣,民谓众庶。是也。有对幽而言者,《论语》务民之义,《左传》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是也。有对已而言者,《诗》民莫不谷,我独于罹。是也。有对农而言者,《汉·食货志》粟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是也。况四民兼士农工商,岂力田始称民乎。《六书略》之说穿凿,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