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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沙連之役清朝雍正三年至四年間(1725年-1726年),當時屬於福建省台灣中部地區面臨骨宗事件的出草威脅不斷,清廷決意在雍正[1]四年(1726年)興兵鎮壓,年中開始徵召軍隊及壯丁,並結合平埔族人組成數千人的討伐軍隊,同年12月3日委台廈道道員吳昌祚為總統,分南、北兩路進攻犯事的水社(今日月潭地區),並於同月16日擒獲骨宗等主事者而迄,史稱水沙連之役。

目錄

背景

雍正三年(1725年)農曆八月至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間,水沙連地區各社原住民以水社土目骨宗(邵族)為首,於今台中南屯、彰化社頭、雲林斗六一帶傷人或出草,造成死亡人數為62人、耕牛140頭、焚燒房屋近百間。

戰略

雍正三年(1725年)十一月,官方原本採取嚴禁漢民入番界、不積極反抗之政策,但因內山原住民出山殺人案件層出不窮,官方遂轉變立場。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福州將軍署理閩浙總督宜兆熊[2]上奏「以番攻番」之計,提出逮捕首犯一、二名以示威鎮、其餘者撫綏的戰略(順者撫之,抗者剿之),獲得雍正皇帝許可,地方當局開始規划水沙連用兵大略。

討伐水沙連原住民的部署至雍正四年八月已然完成,時任閩浙總督高其倬與福建巡撫毛文銓於八月十日特召福建分巡台灣廈門道(台廈道)吳昌祚往閩,當面詳問用兵之計,並委吳昌祚為總統,令其於十一月返台後開始發動。

部署

水沙連之役采兩路進發,一為南港一路(烏溪上游支流)一路、二為北港(亦為烏溪上游支流),而以吳昌祚率領的南路軍為主力,後勤支援、辦運軍糧由彰化縣知縣張縞負責,巡台御史索琳隨軍進剿。

北路軍由淡水同知王汧、參將何勉領軍,亦同南路軍於雍正四年(1726年)12月3日從南投社啟程,行經蛤里難社(今南投埔里),沿途招撫哈里難社、貓里眉外社、貓里眉內社、挽蘭社、眉加臘社、哆羅郎社、斗截社、平了萬社、佛谷社、致霧社等十社,沿北港溪順利抵達水裡社與南路軍會合;因巡台御史索琳並未隨北路軍同行,所以奏摺中並未留下北路軍詳細進軍紀錄。

落幕

12月17日,監軍索琳先行離開水裡社,東至西循竹腳寮渡虎尾溪,經南投社、北投社(今南投草屯)、貓羅社(今彰化芬園)與半線社,安然返回彰化縣縣治。

總統吳昌祚持續駐留山區,下令調查南港、北港、中港各處番口,要求諸社輸糧納餉,其中貓里眉社(泰雅族)押解涉案凶番阿密氏貓著至軍前,後亦押交台灣府髮禁。

水沙連周遭諸社(含邵族、布農、泰雅、賽德克族)沿路被招撫,表達願意納番餉者各社人口共4,445名。

12月27日,吳昌祚率同何勉、王汧循蛤里難社(今埔里)下山,並在半線社與索琳會合,戰事乃平。

首犯骨宗與貓著被判處斬立決,二犯被押解至北路番子山口,梟首示眾。拔思弄等十三人則判處斬監候,又水裡萬等五人照為從例枷責,發落於省城之中永久監禁。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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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