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
水質,水體品質的簡稱。是指水的化學、物理、生物和輻射性質。對水質的衡量對應一種或多種生物的需要或人類的需要及目的。水質通常對應一組標準,符合某種要求。評價水質的常見標準是對應生態系統健康、人類接觸安全及飲用水[1]。
目錄
標準
在設立標準時,當局要做出政治和科技性決策,決定水要如何使用。就自然水體而言,他們要對初始情況進行合理評估。自然水體因自然情況的不同而不同。環境科學家努力理解這些系統如何運作,進而幫助確定資源及污染物。環境法律和政策制定者則通過立法來確定如何將水維持在合適的品質以滿足用途。
地球上地表水絕大多數雖然無毒但不可飲用。即便刨去海水(太咸了)也是如此。另一個有關水質的大眾概念是水是否受到污染。其實,水是個複雜的事物,部分原因是水是地球生態學複雜的媒介。工業和商業活動(如製造業、採礦業、建築業、運輸業)是水污染的主要致因,農業和城市徑流也將污水帶到水體。
污染原因
未經人類活動污染的自然界水的物理化學特性及其動態特徵。物理特性主要指水的溫度、顏色、透明度、嗅和味。水的化學性質由溶解和分散在天然水中的氣體、離子、分子、膠體物質及懸浮質、微生物和這些物質的含量所決定。天然水中溶解的氣體主要是氧和二氧化碳;溶解的離子主要是鉀、鈉、鈣、鎂、氯、硫酸根、碳酸氫根和碳酸根等離子。生物原生質有硝酸根、亞硝酸根、磷酸二氫根和磷酸氫根離子等。此外,還有某些微量元素,如溴、碘和錳等。膠體物質有無機硅酸膠體和腐殖酸類有機膠體。懸浮固體以無機質為主。微生物有細菌和大腸菌群。
水質監測
各地區應對地下水水質進行定期檢測。檢驗方法,按國家標準GB 5750《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2]執行。
各地地下水監測部門,應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監測點進行水質監測,監測頻率不得少於每年二次(豐、枯水期)。
監測項目為:pH、COD、BOD、SS、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大腸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區主要水質問題的其它項目。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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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飲用水安全評價,中國科學院機構知識庫網格
- ↑ GB/T 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 5750.1-2006~GB/T 5750.13-2006)(標準匯編),食品夥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