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徽
永徽 |
中文名: 永徽 性 质: 年号 使用者: 唐高宗 开始年份: 公元650年 结束年份: 公元655年 美 称: 永徽之治 户 数: 380万户 |
永徽(公元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一个年号。唐朝使用这个年号共六年。“永徽之治”指的是唐高宗李治统治时期的一段盛世。[1]
目录
永徽元年
大足石刻开始开凿。
永徽二年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大食使者到达中国。唐高宗永徽初年下诏,命由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勣、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刑部尚书唐临、大理卿段宝玄、刑部侍郎刘燕客、御史中丞贾敏行等人,根据旧制唐律重新编修。于永徽二年完成颁布,是为《永徽律》,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十二篇,五百零二条,是中国现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永徽三年
孙思邈70岁,写成《备急千金要方》。 始建西安大雁塔(全称慈恩寺大雁塔),内藏玄奘从印度带回的大量佛家经卷。李元婴升迁苏州刺史,调任为洪州都督。契苾何力率唐兵与回纥兵西进,败贺鲁所属的处月部。唐高宗颁布诏书,命令太尉长孙无忌等人着手进行编修注疏,诏曰:“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宜广召解律人条义疏奏闻。仍使中书、门下监定。”
永徽四年
永徽六年
十月,唐高宗不顾大臣长孙无忌等的强烈反对,废掉王皇后和萧淑妃,册命武昭仪为皇后,于十一月初一举行立后仪式。
永徽之治
唐高宗共在位三十四年(649年—683年),前六年年号永徽。高宗在即位之初,继续执行太宗制订的各项政治经济制度,与李勣、长孙无忌、褚遂良共同辅政。他们君臣都牢记太宗的遗训遗嘱,奉行不渝。太宗训令纳谏、爱民,高宗即位时即对群臣宣布:“事有不便于百姓者,悉宜陈,不尽者更封奏。”并日引刺史入阁,问以百姓疾苦;太宗训令崇俭,高宗即召令:“自京官及外州有献鹰隼及犬马者罪之。”高宗君臣们萧规曹随,照太宗时法令执行,故永徽年间,边陲安定(击败西突厥的进攻),百姓阜安(人口从贞观年间的不满三百万户,增加到380万户),有贞观之遗风,史称“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