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泉夫妇
永泉夫妇 |
永泉夫妇 是一则文言小故事,讲述永泉夫妇事亲的故事,告诉人们人的好与不好是由良心来决定的,而不是用金钱。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永泉夫妇 [1]
类型 文言文
相关典故 永泉夫妇事亲
相关人物 永泉夫妇
原文
永泉者,杨州人也,年三十而未取。家有母,年且七十,病于床。泉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事母未尝废离。邑有女,年二九,以泉为孝,欲附之。父母不允,女竭力争,不许,遂私奔。十年后,泉母卒,哀而葬,邻里称之。其时女之亲亦病,其兄嫂弟媳弃之不顾,泉曰:"尔事吾母若己母,今汝亲有病,吾亦当视尔亲为吾亲。"即随母归。永泉夫妇事之五年,竟复而得康。女之亲始悟:人之善与非,非钱财可度,皆在乎心焉。
释义
1,取:同"娶",娶妻
2,且:将
3,事:侍奉
4,尝:曾经
5,邑:乡里
6,以:认为
7,孝:孝顺
8,欲:想要
9,附:归,这里指嫁
10,允:允许
11,竭:尽
12,卒:死
13,称:称赞
14,顾:照顾
15,为:是
16,延:请
17,竟:终于
18,度(duó):估量
19,于:在
20,二九:指十八岁
译文
永泉是扬州人,三十岁还没有娶妻·家中有母亲,年纪将近七十岁,卧病在床。太阳一出来永泉就开始劳作,太阳落山了才回来休息,侍奉母亲从来没有抛下离开过。当地有一个女子,年龄十八岁,认为永泉孝顺,想要嫁给他。(她的)父母不允许,女子竭力争取,(父母)还是不答应,于是(两人)私奔。十年以后,永泉的母亲去世,(他们)悲痛地(把她)埋葬了,乡邻都称赞他们(孝顺)。这个时候女子的父母也得病了,她哥哥、嫂嫂、弟弟、弟媳都厌弃她,不照顾(他们)。永泉说:"你服侍我的母亲就好像自己的母亲一样,现在你的父母生病了。我也应当把你的父母看作是我的父母。"立即邀请她的父母回(自己家)。永泉夫妇服侍了她五年,终于使他们重新恢复了健康。女子的父母才领悟到:人的好与不好,不是钱财可以估量的,都在于(一个人)的良心。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