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究儘是經學取士還是孝廉取士?
經學取士
來自於漢武帝獨尊儒術,設置五經博士,致使經學發達,儒者多盛行以經學傳子,形成累世經學,朝廷任官也以經學取士,結果造成重教育、聲望高、歷史悠久的世族產生。
孝廉取士
是屬於察舉的一種,所謂的察舉即是考察後給予薦舉之意。漢武帝時期察舉制度趨於完備,對於察舉的人才也有明確的規定,即以儒術取士。而且察舉範圍也不限於現任官吏,並在察舉科目中新增孝廉一項。所謂的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舉孝廉之要求,一為歲舉,二是必由郡國向朝廷薦舉,三則人數有規限。漢武帝在元朔元年下詔,嚴格規定郡國歲舉孝廉,由是歲舉孝廉,始得貫徹執行。舉孝廉須經中央複試,即皇帝策問,而儒家經義又是其中必考的內容。在問以經國大事時,也必須依經學之旨做出回答。
漢武帝開創了察舉制主要以儒術取士的新規定!
《漢書武帝紀》:建元九年(前140)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
武帝時察舉的科目,主要有賢良、孝廉、茂才(秀才)三種。就察舉的範圍而言,漢文帝時基本限於現任官吏的範圍,而漢武帝時則擴大到一般的習經、通經之士。
賢良:一般稱賢良方正或賢良文學。舉賢良始於漢文帝時,形成定製是在漢武帝時期。賢良文學就是那些合於儒家經學要求的德才兼備之士,當時所謂文學即經學也,賢良文學也就是通經之士。
孝廉:就是孝子和廉吏。兩漢孝廉的個人資歷以儒者為最多。
茂才(或稱秀才):被舉為茂才的奇才異能之士,相當一批是治經儒者,因為察舉茂才的主要目的不外是按照儒學的道德規範和政治理想敦美風俗、改善吏治。
漢武帝察舉制度在政策上是完全向儒家經學傾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