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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穆拉比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中東地區的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在位)大約在公元前1776年 頒布的法律匯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現存的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穆拉比法典
 
出生 公元前1762年
國籍 古巴比倫
別名 「石柱法」
知名於 世界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一段高2.25米,上周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名「石柱法」。石柱上端是漢謨拉比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沙馬什面前接受象徵王權的權標的浮雕,以象徵君權神授,王權不可侵犯;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282條,現存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覽館。

《漢謨拉比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序言和結語約占全部篇幅的五分之一,語言豐富,詞藻華麗,充滿神化、美化漢謨拉比的言辭,是一篇對國王的讚美詩。正文包括282條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審判等制度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中文名:漢謨拉比法典

外文名:code of Hammurabi

別名:「石柱法」

時   期:古巴比倫

地位1:古代東方成文法典代表

地位2:楔形文字法集大成者

現藏地:盧浮宮

法典文字:楔形文字

完成時間:公元前1762年

目錄

歷史背景

1、漢穆拉比統一兩河流域

巴比倫的前五位國王花了將近六十年的時光積蓄力量,逐漸地控制了整個阿卡德地區。公元前1792年,巴比倫出現了一位傑出的政治家——漢穆拉比(公元前1792一前1750年)。

漢穆拉比從他父親辛•穆巴里特手中接過的只是大約128公里長、32公里寬的小國,周圍強敵林立。他首先致力於鞏固內部、發展經濟,積蓄了一定的力量後,才開始對外擴張。在他統治的第38年,漢穆拉比創建了一個從波斯灣地中海的奴隸制大國,兩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統一。漢穆拉比自稱"強大之王,巴比倫之王,阿穆魯全國之王,蘇美爾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2、古巴比倫王國國力強盛;漢穆拉比實行中央集權,集司法、行政、軍事和宗教大權於一身,並組建了一支強大的常備軍。與此同時,積極致力於興修水利設施,發展農業生產,提倡畜牧業,獎勵工商業,不僅為其統治提供了物質上的保障,也促進了兩河流域社會經濟的發展。

3、有各國的法律作為基礎

4、楔形文字的通行

《漢穆拉比法典》是漢穆拉比留給後人最重要的歷史遺產,集古代兩河流域各國原有法律之大成,是得益於楔形文字而保留下來的古代寶貴文獻。制定這部法典的目的,是為了更有效的規範王國的社會秩序,進一步鞏固王國的統治。法典鐫刻在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有《石柱法》之稱,頂端浮雕的內容為漢穆拉比正從太陽神沙馬什手中接受權標的情景,隱喻法典來自神授。1901年被法國考古隊發現於伊朗西南部古城蘇薩,現存於巴黎羅浮宮[1]

內容簡介

《漢穆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前言大致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神化王權,宣揚其權力來自神授;其二,炫耀他的偉大業績;其三,表明他的立法目的,即"發揚正義於世,滅除不法邪惡之人,使強不凌弱"。在結語中,漢穆拉比主要宣揚他的法典之"公平"與"正義",希望垂之後世,並詛咒敢於破壞法典之人。正文共282條,內容涉及訴訟程序、盜竊處理、土地管理、租佃、僱傭、高利貸、債務、買賣奴隸、合夥經商、婚姻家庭、繼承,以及行醫、建築等技術性勞動。

《漢穆拉比法典》是目前已知的世界歷史上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法典全面維護統治集團的根本利益,保護社會成員的私有財產,嚴格規定了各個階層的義務,嚴厲懲罰各種社會犯罪,比較清楚的展示了古巴比倫王國的社會狀況,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倫王國歷史的第一手文獻。

法典保留了諸如神明裁決、同態復仇等原始習慣法的部分內容,同時也否定了血親復仇、私人報復、搶婚等原始風俗的合法性,具有一定的歷史進步意義。法典一再強調奴隸主對奴隸的所有權,嚴禁奴隸逃亡及藏匿奴隸、盜賣奴隸的行為,充分顯示出法典的時代特徵。

《漢穆拉比法典》(片段)

19.倘藏匿此奴隸於其家而後來奴隸被破獲,則此自由民應處死。

21.自由民侵犯他人之居者,應在此侵犯處處死並掩埋之。

22.自由民犯強盜罪而被捕者,應處死。

25.若一自由民的房屋失火,另一前去滅火的自由民瞅見房屋主人的財產,並將它占為己有,這個人應被扔進火中。

196.如果一自由民毀壞一貴族的眼睛,他應將自己的眼睛弄瞎。

198.若他(自由民)毀壞另一平民的眼睛或打斷他的骨頭,該兇犯應賠償一米納白銀。

199.若他(自由民)毀壞另一自由民的奴隸的眼睛,或打斷另一自由民的奴隸的骨頭,應折半賠償。[2]

通過閱讀《漢穆拉比法典》片段,對古巴比倫王國的社會狀況的了解:

社會階級關係:當時的巴比倫王國已形成自由民與奴隸的階級對立,自由民中又形成平民與貴族的等級區分。古代巴比倫已確立私有制和私有觀念,存在奴隸反抗逃亡等現象。

階級特徵:巴比倫國家運用國家權力維護社會成員的私有財產;一再強調奴隸主對奴隸的所有權,嚴禁奴隸逃亡及藏匿奴隸、盜賣奴隸的行為;對不同人量刑程度不一,明顯保護貴族利益。

處於文明早期的時代特徵:法典對犯罪行為懲罰嚴酷;保留了諸如同態復仇等原始習慣法的部分內容,帶有"以牙還牙"報復原則的遺痕。

文明程度:從法典本身來分析,法律條文清晰,具有可操作性,並否定血親復仇等原始風俗的合法性等特徵,說明古巴比倫王國的文明發展已經具有相當的水平。

歷史意義

漢謨拉比法典的制定也是古巴比倫王國奴隸制中央集權強大的標誌之一,它消除了原來各城邦的立法,把全國法令統一起來。古巴比倫王國時灌溉系統進一步發展,改善了揚水工具。耕犁有所改進,附設有播種漏斗。青銅工具普遍使用,手工業生產提高。制磚、縫紉、寶石匠、冶金、刻印工、皮革工、木匠、造船工和建築工等,可見手工業的分工已經相當細。隨着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國內外的商業貿易也有了發展。巴比倫、西帕爾等城都是重要的商業中心,王室經濟的商業代理人壟斷着國內外的大宗貿易,經理國家稅收,並進行高利貸活動和土地經營。此外還有許多奴隸主私人經營商業。

《漢謨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現存的古代第一部比較完備的成文法典,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倫王國歷史的第一手文獻。較為完整的繼承了兩河流域原有的法律精華,使其發展到完善地步。

它公開確認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地位,嚴格保護奴隸主階級的利益,並對各種法律關係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特別是有關債權、契約、侵權行為、家庭以及刑法等方面的規定所確立的一些原則:如關於盜竊他人財產必須受懲罰,損毀他人財產要進行賠償的法律原則以及誣告和偽證反坐的刑罰原則,法官枉法重處的原則等,均對後世立法具有重大影響。

《漢謨拉比法典》不僅被後起的古代西亞國家如赫梯、亞述、新巴比倫等國家繼續適用,而且還通過希伯來法對西方法律文化產生一定的影響,中世紀天主教教會法中的某些立法思想和原則便淵源於該法典。[3]

相關視頻

1、009漢穆拉比法典

009漢穆拉比法典

2、漢穆拉比法典——奴隸製法的代表

009漢穆拉比法典

參考來源